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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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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8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星题先生、魏薇女士、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吴树阶先生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荆门市政府签署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荆门市政府签署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8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荆门市政府签署建设新能源材料

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

材料、工业固体废物

综合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碳达峰碳中和是国家“十四五”与2030年远景规划的重要发展战略,碳达峰碳中和将成为未来10年最澎湃动力的绿色产业,将由此改变世界产业制造模式与产业格局,展示巨大的市场前景与产业机遇。发展绿色产业,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成为政府与企业的共同责任。近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荆门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荆门市政府”或“甲方”)基于组合优势、实现共赢的原则,就建设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实施新百亿低碳产业工程达成战略合作,拟签署《关于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一致认为,抓住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机遇,以开采城市矿山、发展新一代新能源材料为主体,实施政策、资源、资本的战略合作,规划建设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实现由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向新能源材料低碳产业的转型升级,实施格林美新百亿产值规模低碳产业工程,建设世界一流的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磷酸铁锂材料与镍钴锂原料回收利用的制造基地,力争实现在十四五突破300亿元产值的目标,在2030年提前完成碳中和,建设世界一流的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世界一流的低碳产业创新中心与世界一流的低碳产业教育示范基地,打造减碳降污的低碳产业示范区、低碳技术创新区与低碳产业的高产田,符合荆门城市的产业发展方向。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荆门市政府签署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荆门市政府签署《关于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 公司将在荆门新增投资28亿元,以循环经济模式新建8万吨新一代超高镍前驱体材料以及配套的镍钴原料体系、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10万吨磷酸铁前驱体材料、1.5万吨高纯碳酸锂与2万吨高纯硫酸锰晶体与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新增产值150亿元以上,扩容三元前驱体材料,扩展磷酸铁前驱体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与电池级碳酸锂、硫酸锰原料,打造制造体系完整、世界一流的车用动力电池正极原料与正极材料制造基地,形成从动力电池回收、新能源原料再制造、新能源材料再制造到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的完整低碳产业体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名称:荆门市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荆门市是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国家环保示范城市,一直把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荆门未来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主抓手,作为荆门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引擎,当前,荆门正在实施千亿新能源产业工程与全国低碳示范城市建设,新能源与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将成为荆门千亿新能源产业工程与全国低碳示范城市建设的主体项目。

荆门市人民政府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为发挥乙方在荆门化工园区和高新区已建的循环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研发设施等优势,加快实施甲方提出的在荆门实施新百亿产值低碳产业工程以及在十四五突破300亿元产值的战略目标,乙方同意充分利用乙方废旧电池与镍钴锂废料回收利用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于2021-2025年在荆门新增投资28亿元,对乙方所有园区实施一体化的绿色低碳升级规划,以“开采城市矿山,发展新能源材料”来创建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构建以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为主体的资源循环、新能源材料再制造、固废处理、乡村振兴的完整低碳产业链,建设产品体系完整、具有世界核心地位规模的三元动力电池用新一代超高镍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前驱体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与锂原料的制造体系,新增总产值150亿元以上,建设世界一流的三元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磷酸铁锂前驱体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与镍钴锂原料回收利用的制造基地,全面满足世界正在快速商用化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对新能源材料的巨大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增长与业绩增长提供强大动力;发展城市工业固体废物打包处理产业链,建设城市矿山产业的资源保障体系与深度处理体系,成为世界一流、长江经济带领先的低碳产业示范园区,推动荆门市建设全国低碳示范城市。

(1)以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化工园区鄂中固体废物处理中心为主体,站在引领世界低碳发展的高度,按照“讲低碳的话、做低碳的事、行低碳的消费”的低碳行动准则,整体规划升级为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并依据国家有关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标准,实施对现有所有园区一体化绿色低碳升级规划与建设,构建以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为主体的资源回收、新能源材料再制造、固废处理、乡村振兴、可再生能源的完整低碳产业链,推行绿色交通、大幅使用绿色能源、循环再生,绿色能效指标大幅提升,单位面积产出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减排达到100万吨以上,2030年率先实施碳中和,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三融合,打造长江经济带领先的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创建世界一流的低碳产业示范园区。

(2)投资28亿元,以循环经济模式新建8万吨新一代超高镍前驱体材料及其钴镍原料体系、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10万吨磷酸铁前驱体材料、1.5万吨高纯碳酸锂与2万吨高纯硫酸锰晶体与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包括固废焚烧、填埋与综合利用),新增产值150亿元以上,打造制造体系完整、世界一流的车用动力电池正极原料与正极材料基地,形成从动力电池回收、新能源原料再制造、新能源材料再制造到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的完整低碳产业体系。

2、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在荆门十四五战略发展目标的有效实施,助力乙方实施在荆门产业规模突破300亿元,把优势资源与优惠政策向乙方集中,从顶层设计开始支持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产业园的规划与建设,完善与提档升级各种生产经营要素,实施乙方现有所有园区一体化与绿色低碳升级,满足新形势下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动甲方相关资本平台与乙方的资本合作来拉动社会资本参与乙方在荆门的各项目建设,推动乙方在荆门的城市矿山与新能源材料核心业务的跨越发展,形成有世界竞争力的城市矿山循环利用与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夯实乙方在世界新能源材料行业的核心头部企业,共同建设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

(1)组建市级领导的专班,站在引领世界低碳绿色发展的格局,以创新破局的模式,实施对格林美荆门所有园区的一体化整体低碳产业园升级规划,绘制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区规划总图,并通过相关法律程序固化。通过升级规划与低碳园区创建,提档升级与完善各种安全、环保、规划等要素,实施园区区域整体化的绿色、安全与低碳升级,满足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打造世界一流的新能源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先锋。

(2)积极开展新百亿工程低碳产业工程项目的土地规划、环境规划与安全规划等各种规划许可,积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积极配套相关基础设施与生产要素,推动项目快速实施;

(3)为新百亿低碳产业工程释放一揽子环境与优惠政策,包括投资期贴息、蒸汽、能源、进出口物流、人才引进、创新研发等各种促进新百亿工程有效实施的必要环境和配套优惠政策,形成基本的具备全球行业竞争力的制造体系;

(4)积极推动省市与高新区政府投资平台积极参与本协议所属项目以及乙方已经运行的项目的资本合作和混改模式,拉动社会资本参与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产业园的建设与运营;

(5)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以项目贷款方式支持新百亿项目建设,促进金融机构按照乙方到位资本金配置合理的项目资金;

(6)扎实推进乙方当前与未来发展所涉及的各种发展要素矛盾的化解,根本理顺各种要素环境,促进乙方产能释放,并满足当前与未来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需要;

(7)积极推动乙方现有在革集河流域已经流转的39,800亩土地的乡村振兴工程,积极发展在流转区域非基本农田发展光伏项目,保障乡村振兴的有效实施;

(8)积极支持与推动乙方在荆门全市实施工业废物、固体废物的集中化打包处置;

(9)支持乙方开展以竞争国际市场和一带一路为中心的国际合作,支持乙方印尼镍资源项目与世界新能源领域和环保领域优势企业展开国际合作,支持乙方在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与上下游合资建设产业链项目,聚集国际国内技术、资本与市场资源,共同推动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领先国内、走向世界;

(10)本协议所述投资项目除了享受本协议所述政策外,还同时享受荆门市公开的各种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经过双方代表签字和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通过实施政策、资源、资本的战略合作,加快推进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实现由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向新能源材料低碳产业的转型升级,实施格林美新百亿产值规模低碳循环产业工程。通过增加投资新建8万吨新一代超高镍前驱体材料、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10万吨磷酸铁前驱体材料、1.5万吨高纯碳酸锂与2万吨高纯硫酸锰晶体与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将有效实施公司十四五提出的建设4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的建设目标,并由三元前驱体材料向磷酸铁前驱体材料、磷酸铁锂材料、电池级碳酸锂原料与电池级硫酸锰原料的扩展,形成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与锂锰原料回收利用的综合制造基地,全面加强公司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原料与材料制造领域的全球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公司的城市矿山与新能源材料核心业务的跨越发展,并形成有世界竞争力的城市矿山循环利用与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夯实公司在世界新能源材料行业的核心头部企业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公司建成世界一流、长江经济带领先的低碳产业示范园区,推动荆门市建设全国低碳示范城市,2030年率先实施碳中和,助推国家双碳战略顺利实现。

荆门市政府将积极配置资源,给予公司发展积极的政策支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促进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本次对外投资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投资合作协议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投资合作事项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