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9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6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涉及购买关联方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其所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相关资产,涉及关联交易,为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议案所有子议案均仅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徐如奎、孔庆凯回避表决。

㈠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㈡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㈢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㈣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㈤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均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1,659.7934万股。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94,835.49万元的25%,即23,708.87万元。同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再确定具体发行股票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㈥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㈦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在上交所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㈧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835.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㈩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如奎、孔庆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公司编制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如奎、孔庆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9,461.67万元收购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与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如奎、孔庆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涉及向关联方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

国融兴华与公司和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资产评估机构与公司以及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之间没有现时的和/或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资产评估机构对收购资产进行评估,其所采用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资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收购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如奎、孔庆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七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回报机制,并在《公司章程》中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条件、决策机制及程序、变更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该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编制了相应的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就本次募集资金设立专项存储账户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组织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及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等交易协议进行修改、补充、递交、呈报、组织执行;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事项,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5、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框架内,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办理股份登记、锁定、上市事宜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负责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董事会后另行确定时间召集股东大会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后,根据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将另行发布召开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6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㈠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㈡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㈢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㈣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㈤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均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1,659.7934万股。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94,835.49万元的25%,即23,708.87万元。同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再确定具体发行股票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㈥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㈦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在上交所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㈧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835.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㈩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公司编制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9,461.67万元收购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与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涉及向关联方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

国融兴华与公司和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资产评估机构与公司以及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之间没有现时的和/或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资产评估机构对收购资产进行评估,其所采用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资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收购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七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回报机制,并在《公司章程》中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条件、决策机制及程序、变更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该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编制了相应的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6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公司”)购买关联方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环保”)包括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在内的相关资产。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第五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涉及购买关联方唐山环保所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唐山环保为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收购资产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年9月16日,唐山公司与唐山环保就唐山公司以9,461.67万元人民币购买唐山环保所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以上事项及与此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如奎先生和孔庆凯先生就涉及此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孙东莹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共同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

与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在取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批复、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购买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适用该办法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规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㈠名称: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㈡住所: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

㈢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1日

㈣法定代表人:邓京进

㈤注册资本:2,500万元

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㈦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塑料颗粒、塑料薄膜、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回收、加工、销售(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餐饮服务(仅供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使用);卷烟、雪茄烟零售(仅供分支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废纸回收、销售。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家电维修服务,清洁服务,场地、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㈧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唐山环保的控股股东中合嘉茂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天津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最终控制人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唐山环保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546.09万元,净资产为-5,008.46万元。唐山环保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9.66万元,实现净利润-423.09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购买关联方唐山环保所有的相关资产,具体包括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其中:

㈠土地使用权情况:两宗,合计面积91,021m2,其土地使用权证号、面积、终止日期分别为:

⑴宗地1:玉田国用(2014)第18号,42,354m2,2053年2月26日;

⑵宗地2:玉田国用(2014)第291号,48,667m2,2052年5月8日。

㈡房屋建筑物情况:包括生产及辅助用房9项,总建筑面积26,205.71m2。

㈢构筑物主要包括废钢货场、厂区道路、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共15项。

㈣机器设备:桥吊(电动双梁式起重机)3套、高压柜1套共4项。

㈤在建工程:主要包括绿化工程、污水并网安装工程、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扩建工程、新建固废物处理中心工程、箱变彩钢房、污水处理厂维修工程、污水处理厂池组改造工程等。

按照唐山环保提供的资产汇总表反映,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8,215.41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777.99万元,固定资产3,047.91万元,在建工程389.51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㈠公司委托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对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等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无形资产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㈡本次交易价格以交易标的价值评估值为交易定价参考依据,并按照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㈢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40081号),上述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9,461.67万元,与账面值8,215.41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246.26万元,增值率为15.17%。

1、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654.7万元,增值率为13.70%,评估增值原因:土地账面价值为扣减摊销后的价值,加之近年来土地价格上涨,形成评估价值增值。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评估增值981.07万元,增值率为32.19%,原因包括:评估基准日人工、建筑材料价格等较建造时有较大程度的上涨;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高于企业财务折旧年限。

3、在建工程评估减值389.51万元,减值率为100.00%,原因系将部分改造费用评估为零,部分暂估转固所致。

㈣唐山环保以其拥有的权属证书编号为玉田国用(2014)第18号的土地使用权、玉股份字第20140420号、玉股份字第20140421号、玉股份字第20140423号的厂房为抵押物,为其向河北玉田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除上述事项外,该标的资产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占用资金、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㈤经唐山公司与唐山环保协商,该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461.67万元。

五、《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㈠标的资产:唐山环保拥有的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相关资产,主要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在建工程等。

㈡转让价格: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40081号评估报告,转让方和受让方确认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9,461.67万元。

㈢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2、募集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唐山公司应向唐山环保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50%。全部资产交割完成(指完成相关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资产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且唐山公司收到唐山环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依据税务机关要求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唐山环保支付甲方资产转让价款的剩余50%。

㈣税费的负担:在协议标的资产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㈤协议的效力

1、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

2、协议的生效以及本次交易的实施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的全部成就及满足:

⑴交易文件经双方盖章;

⑵设定在标的资产的抵押权注销手续办理完成;

⑶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公司将购买唐山环保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资产,在所购资产上以新建厂房、新增生产线的方式新增拆解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拆解产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规模化拆解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七、上年度、本年上半年公司与唐山环保已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

㈠2020年度发生额211.08万元。

㈡2021年上半年发生额6,096.56万元。

八、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㈠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㈢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㈢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㈣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㈤唐山公司与唐山环保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7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本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假定为41,659.7934万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假定为94,835.49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2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46.3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778.38万元,2021年净利润在此基础上按照-10%、0%和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盈利预测;

6、本次测算考虑其对净资产、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未考虑除本次发行、净利润、利润分配、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净资产规模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上述测算中,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计算。公司对2021年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假设分析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和产生预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下降。但是,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增加销售收入和净利润,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释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优化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夯实公司在全球行业的核心地位,推动公司成为业绩良好的循环产业集团,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收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一)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项目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拆解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充足的拆解能力是拆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近年来,随着消费端消费升级叠加供给端产品迭代速度加快,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更新周期不断缩短,电器电子产品废弃量稳步增加。据测算,2020年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目录内14种产品的理论报废数量达71,571.49万台、703.61万吨,同比2019年的67,420.89万台、633.6万吨分别增长6.16%、11.05%。预计未来,我国电器电子产品废弃量仍将稳定增长。在铁、铜、铝等拆解物的市场需求广阔的基础上,电器电子产品废弃量的增加将带来大量的拆解需求,为行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

在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产业不断发展成熟的背景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规模化发展趋势明显,充足的产能是公司提前进行市场布局、抢占市场先机、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基础。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山东公司将搬迁原有生产线并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和扩建,拆解能力提升至610万台/年;唐山公司将以新建厂房、新增生产线的方式,新增拆解能力170万台/年和2万吨/年;蓝天公司将以新建厂房、新增生产线的方式,新增拆解能力100万台/年。公司整体拆解产能进一步提高,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展公司拆解品类,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随着时代发展进步,多种多样能提升生活便利程度、改善生活品质的小家电、电动自行车等日益被人们所接受,保有率持续提高,同步带来该类电器电子产品废弃量的增加。但现期因为该类电器电子产品尚未被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从事该类型产品拆解企业相对较少,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考虑到低碳绿色节约环保的循环经济战略是我国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因此不断扩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增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率,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将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长期发展的必然趋势,故非目录内产品拆解行业前景广阔,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等方式新增非机动车拆解线、小型废旧家电拆解线等多种拆解线,增加非机动车和小家电规模化拆解能力,拓展拆解范围,抢占相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市场。因此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并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3、项目实施有利于顺应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建设要求

规模化发展是推动大型先进设备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运用和废弃物集中高效处理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积极打造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行动方案》等多项法律政策中均强调行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并在上述政策中推出废旧家电拆解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指出要扩大拆解能力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一批废旧家电拆解改扩建项目,新增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拆解线。与此同时,2021年3月最新出台的《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指出,将从2021年4月1日起对现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下调。该次补贴基金下调政策的出台,将在前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落后产能出清,优化行业结构,推动行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为行业内优质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在此基础上,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新建电视、电脑、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小家电、非机动车等拆解线,进一步增强公司拆解能力,提高公司规模,响应国家对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建设要求。此外,项目的实施还将有利于公司形成规模经济效益,有效降低单位产出成本,并增强对上下游的议价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该项目与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系同类型项目。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之“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之“(一)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三)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该项目与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系同类型项目。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之“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之“(一)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仓储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打破仓储物流环节信息孤岛,实现精细化调度管理

仓储物流体系是资源回收再利用供应链的核心环节之一。公司目前所采用的传统仓储系统,存在着规范性不足、信息不畅、效率偏低等诸多痛点,给公司仓储物流环节带来诸多不便。随着产品升级带来的废旧家电结构变化,大重量、大体积废旧家电的占比日益提高,对于原材料仓库的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而公司拆解规模的持续增长,也进一步提升了对其管理调度能力的要求。目前的仓储物流系统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

本次项目实施将促进公司仓储物流系统的运行智能化、货物及设备可视化、作业调度智能化、管理移动化,对仓储作业实时监护,实现仓储物流实时掌控、动态调优,能第一时间反馈库存信息,便捷库存盘点和货物调动,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资源调度效率,为实现精细化调度管理奠定基础。

2、项目建设是公司实现降本增效的重要基础

仓储物流是生产制造类企业健康稳定运行的“血液”,连接了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的业务全链条,是关系到企业生产物料及时性、确保产品销售供货及时性的关键。先进的仓储物流体系能助力企业的高效运转,并不断推动运行成本的降低。但是公司目前在传统模式下仓储及中转过程中的搬运、质检、称量、分拣、分类、装运等各个环节均采用人工操作,造成较大的人员需求成本。另外传统仓储在利用空间上不能做到空间利用最大化,也造成场所空间成本的支出。

本项目通过购置堆垛机、自动化出入库输送设备、计算机调度和管理系统等,实现物料入库、分拣、装卸、出库的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系统化运作,并大幅度降低人工投入,提升仓储物流效率,达到降本增效的建设目标;同时本项目还将引入立库钢结构货架设备、仓储笼等设备,实现对仓库空间的科学利用,尽可能的提高仓库空间利用率,增大库存容积,降低空间利用成本。此外公司还能在自动化出入库输送设备、计算机调度和管理系统等采集的货物信息、公司订单等数据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挖掘,对货物按进库时间、品类和批次进行分区分批次管理,实现让货物按流转频次强度实时排列存储,不断提高物流仓储的高效性,同时降低仓储物流成本。

(五)补充流动资金

1、支持现有业务发展,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13,596.45万元、327,158.62万元、333,050.54万元及164,004.18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实现稳定增长,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带来营运资金需求的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大幅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压力,能够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随着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节约型社会等政策的提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率快速增加。公司作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少数大型企业之一,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业务规模实现了逐年递增。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趋势下,预计未来相关成本也将随之增加,且为更好的服务公司业务的发展,相应的配套设施也需要改造升级。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与保障。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是实现公司发展规划,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必要基础。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19%、68.13%、64.05%和65.03%,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相应流动资金后,有利于调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轻公司债务负担,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因此,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现状、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自身及外部条件,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8,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下转1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