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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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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2021-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9月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9,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029,726.4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130,273.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第5517号验资报告。2020年8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资80,397,247.24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132,597.93元;2021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3,264,649.31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3,112,514.56元(包括现金管理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具体项目投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对应数值之和尾数上的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9月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银河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9,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029,726.4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130,273.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第5517号验资报告。2020年8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资80,397,247.24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132,597.93元;2021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3,264,649.31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3,112,514.56元(包括现金管理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具体项目投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对应数值之和尾数上的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情见公司2020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007)。

2021年9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2021年9月16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银河证券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7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2021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永祥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