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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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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市场根基

2021-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 锐

□张 锐

由17家企业共同出资筹建的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民养老公司”)日前拿到了银保监会的官方批文,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内国民养老公司将正式组建落地。而作为国内最大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国民养老公司的面世无疑又让公众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发展前景产生了全新的期待与无限的遐想。

国内养老保险由“三支柱”构成,其中“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或职业年金构成,“第三支柱”则是指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资金来源于职工本人以及就职单位的对等缴纳,同时还有央企股权划拨,而“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账户资金来源于企业与个人的缴纳。数据显示,至2020年底,基本养老金账户余额4.5万亿元,职业年金账户余额3.6万亿元,商业养老保险账户余额0.6万亿元;从覆盖人群看,“第一支柱” 参保人数达10亿人,“第二支柱” 覆盖人数0.69亿人,“第三支柱”只有0.14亿人。由此形成的“三大支柱”养老金供给的配比为:“第一支柱”为70%,“第二支柱”为17%,“第三支柱”为13%。

海外经验表明,第一、第二与第三支柱对养老金供给的贡献比例应当是3:3:4,也就是说养老金替代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的比率)的70%由第二和第三支柱承载。但是,我国的情况恰恰相反。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内基本养老金发放连续18年上涨,但是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从最初的73%下降到目前的45%。“第一支柱”高达70%的替代承载率在让自身供给能力捉襟见肘的同时,也未能达到世界银行所规定的养老金替代率不低于70%的国际水平。将个人养老负担全部压在国家财政上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符合基本国情,只有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寻找到商业养老保险的“压舱石”方可安度晚年。由此可见,国民养老公司实际承载着做大养老保险市场,尤其是做强“第三支柱”的使命诉求,而且这一全新的商业化组织也可能对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形成别样赋能。

首先,鲶鱼效应在激活存量的同时必然催生增量。目前传统寿险企业纷纷涉足养老金保险业务,并在旗下先后设立太平养老、平安养老等专业性养老公司。同时,基金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也推出了不少养老金融产品,如养老目标基金(FOF)等。显然,国民养老公司的出现,既代表着供给主体的扩容,同时也必然加剧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竞争,并倒逼市场参与者在产品与价格等方面作出升级。更重要的是,国民养老公司多元化的股东结构,传递出的市场信号是未来商业养老保险还会有更多非保险企业的加入,多路市场力量共同推动“第三支柱”的成长壮大。

其次,资源优势在盘活存量的同时必然导入增量。分析发现,国民养老公司的17家出资人中有10家是银行理财公司,客观上必然提升客户的信任度与安全感。不仅如此,银行本身就具有渠道优势、用户优势以及场景优势,不但客户资源庞大,而且线上业务的普及与服务能力较强,并且还可以下沉到社区,更贴近用户群,容易产生客户规模聚集效应。因此,对于国民养老公司来说,既可将银行储蓄客户转化为保险客户,也能够挖掘出增量用户,从而不断巩固与扩展商业养老市场的边界。

再次,覆盖效能在牵引存量的同时必然做大增量。目前,国内多达 90 多万亿元的个人储蓄存款和近26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仅回报率低,而且2/3以上的储蓄都是一年期以内存款,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也占4/5,二者与养老保险资金的长周期特征均不吻合,自然就不具备养老特征。国民养老公司若能将不具备养老特征的短期资金迁移与覆盖到成长期、有养老属性的第三支柱养老产品上,并通过投资股权、债券、股票等金融产品为用户提供理想的回报,必然增强对用户的吸引力与黏性。

最后,业务带宽在巩固存量的同时必然强化增量。在经营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等常规业务的同时,相比已运营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国民养老公司增加了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和保险兼业代理两个全新板块。其中,后者与商业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渠道一脉相承,说明国民养老公司未来也可作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渠道,而“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则覆盖生活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医疗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服务领域,竞争优势将更为显著。

当然,夯实与扩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不仅需要在供给端新增主体,还需要在微观市场与宏观政策工具创新方面进行升级。比如,在微观市场方面,保险企业应针对“未老”和“已老”人群开发出切合不同年龄段、不同诉求点以及不同财务支撑度的差异化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的供给。在政策创新层面,须彻底打通三大支柱账户,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以总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该账户封闭运行,既可用于保险人缴费,也可归集投资收益以及缴纳个税等。同时,在继续提供与提高税收优惠幅度的基础上,扩大养老金的投资范围,并适当降低养老金产品的资本金要求,拉长投资业绩的考核周期,同时给予保险企业的产品设计与开发以更大的发挥空间。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