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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版)

注册地址:阳江市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B3-1-2E幢

经营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万丰商贸中心4幢07号

法定代表人:夏乾良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1日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刀剪、日用金属制品、炊具、金属丝及其制品、射钉器、轻钢龙骨、家用电器、保温容器、日用塑料制品、日用玻璃制品、日用陶瓷制品、竹制品、木制品;智能五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五金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品牌管理;批发、零售:刀剪及其附属品、日用五金、日用百货、五金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日用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阳江张小泉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阳江张小泉(未经审计)总资产29,869.34万元,净资产6,993.38万元,2021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268.01万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阳江张小泉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阳江张小泉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阳江张小泉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阳江张小泉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后,阳江张小泉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阳江张小泉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阳江张小泉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阳江张小泉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阳江张小泉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后,阳江张小泉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1-007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101.5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5.9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4号)同意注册,张小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1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79.1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7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以及《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招股说明书》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第9495号),截至2021年9月14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8,317.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 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64,308,382.43元,其中募集资金已坐扣34,000,000.00元。截止2021年9月14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159,484.30元,尚有28,148,898.13元发行费用拟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101.5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5.95万元,共计18,317.52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495号),认为:张小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张小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1-011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五星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2021年9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五星路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柳鹏

联系电话:0571-8815 3668

联系传真:0571-8815 3677

电子邮箱:zxqzq@zhangxiaoquan.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五星路8号

5、其他事项: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适时发布的新冠疫情防疫要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055”,投票简称为“小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 本人(本单位)出席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