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关于南方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1年国庆节假期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2021-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依据《关于2020年岁末及2021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自2021年9月29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并于2021年10月8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2021年9月29日、9月30日暂停期间,本基金A类份额恒生联接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2)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2021年国庆节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理财金H的申赎简称为:理财申赎,申购和赎回代码为:511811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从2021年9月29日起暂停本基金H类份额的申购业务。暂停期间,理财金A和理财金E的申购、转换转入、赎回、定投和转换转出业务照常办理,理财金H的赎回业务照常办理。2021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相关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暂停期间,理财金H的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将正常进行。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南方卓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本基金自2021年9月28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本基金自2021年9月28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对于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仅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份额收取不高于1.5%的赎回费,对于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的份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具体情况如下: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中赎回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份额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本基金与南方价值A、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天)

(1)南方卓利A的转换说明:

注*: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6%-0.02%=0.5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南方卓利C的转换说明:

二、南方卓利A与南方卓利C之间的转换:

三、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投资人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满一个封闭期并在开放期将10万份本基金份额转为南方价值A,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0元,南方价值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0×1.0170=101,7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元

补差费=(101,700.00-0)/(1+1.0%)×1.0%=1,006.93元

转换费用=0+1,006.93=1,006.93元

转入金额=101,700.00-1,006.93=100,693.07元

转入份额=100,693.07/1.285=78,360.36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本基金单笔基金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基金转换转入的最低申请金额为1元。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方法详见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6.2 代销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卓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卓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新材料、金田铜管、广东金田、金田有色、科田磁业、香港铭泰以及控股子公司兴荣铜业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259,470.6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5,500万美元按2021年9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4492折算)。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为金田新材料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33,7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为金田电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654.27万元(其中132.46万美元按2021年9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4492折算);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1,400.00万元;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728.73万元(其中123.38万美元按2021年9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4492折算);已为广东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490.00万元(其中747.15万美元按2021年9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4492折算);已为金田有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已为科田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05.68万元;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4,555.40万元(共计16,212.15万美元按2021年9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4492折算);已为兴荣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511.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铜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公司、金田电材、金田新材料、金田铜管、金田有色、科田磁业、广东金田以及兴荣铜业为上述主体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证明函》,为香港铭泰向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5,500万美元。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金田电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金田新材料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3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电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32,000万元人民币。

杰克龙精工于2021年9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33,75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739,497.03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73,5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在预计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电材

2.金田新材料

3、金田铜管

4、广东金田

5、金田有色

6、科田磁业

7、香港铭泰

8、兴荣铜业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金田铜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金田电材、金田新材料、金田铜管、金田有色、科田磁业、广东金田以及兴荣铜业为上述主体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

1、本次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自2021/9/16日起至2024/8/4日止。

2、本次担保的最高限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以资产质押池内资产和资产池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三)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5,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六)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七)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八)杰克龙精工拟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3,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33,75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68,197.32万元(其中23,438.22万美元按2021年9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4492折算),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9.79%,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2021年9月22日起,本基金A类份额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C类份额仍保持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的限额;A类份额和C类份额分别判断。对于投资者提交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资产运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有权拒绝。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2 除有另行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3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或登陆网站http://www.xq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关于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暂停接受五亿元以上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申请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2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22日起,通过国泰君安证券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

二、投资者可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转换不适用基金:对于本公司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以及中登系统基金不支持与其他基金之间相互转换;对于同一只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本公司旗下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的申购、定投费率折扣最低不低于1折,国泰君安证券在此基础上实施的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进行限制,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证券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适用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定投费率以国泰君安证券公布的费率优惠活动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4、本基金管理人其他基金如新增国泰君安证券为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及费率优惠,我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国泰君安证券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国泰君安证券为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代销机构

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