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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1-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卫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杨卫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卫东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

杨卫东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杨卫东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600846 股票简称 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同旌置业少数股东减资退出

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旌置业”)的少数股东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设计院”)拟减资退出,其所持的20%股权对应的减资款为2,166.12万元。

● 由于同济设计院的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曾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包含本次),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1,150.12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均已根据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同旌置业是为开发松江区同济晶典嘉苑而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同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久投资”)持有其80%股权,同济设计院持有其20%股权。同济设计院拟从同旌置业减资退出,以评估值为依据,同济设计院20%股权对应的减资款为2,166.12万元。同济设计院减资退出后,同旌置业将成为同久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同济设计院的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王明忠、董事张晔、监事会主席霍佳震担任同济设计院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骆君君担任同济设计院监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包含本次),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1,150.12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均已根据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其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亦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王明忠、董事张晔、监事会主席霍佳震担任其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骆君君担任其监事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

法定代表人:汤朔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外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规划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数码科技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同济设计院经审计的总资产655,985.69万元,净资产87,392.2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23,946.26万元,净利润44,179.7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上海同旌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同旌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文化路298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根据经上海市财政局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208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同旌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在设定的评估前提和假设的条件下,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同旌置业资产账面价值31,120.57万元,评估价值 37,424.2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0.26%;负债账面价值26,593.68万元,评估价值 26,593.68万元,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526.89万元,评估价值10,830.6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39.25%。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同旌置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10,902.00万元。

3、评估结论

同旌置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10,830.60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10,902.00万元,两者相差71.40万元,差异率为 0.66%。

两种评估结果差异原因为: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能力作为价值评估的基础,本次收益法预测以出售房地产作为未来的收益来源,目前房地产行业的报酬率变动较大,引起收益法的结果变动较大,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结论作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的最终结果。

同旌置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0,830.60万元,同济设计院持有的同筑置业2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166.12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同济设计院减资退出同旌置业,同旌置业将成为同久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同旌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由同旌置业向同济设计院支付减资款2,166.12万元。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同旌置业作为项目运营主体,该项目已基本开发销售完毕,少数股东的退出不会影响项目后续经营;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9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同旌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先审核并予以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为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亦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同旌置业作为项目运营主体,该项目已基本开发销售完毕,少数股东的退出不会影响项目后续经营。

(3)本次关联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财政局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该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估的利益或冲突,评估具备独立性。

(4)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明忠、高国武、童学锋、张晔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2.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2084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