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3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9月10日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018,000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的股东本次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持股1 年以内(含1 年)的,本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元。持有本公司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62 元。
(3)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本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62 元。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 A 股股票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相关规定: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简称“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 A 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62 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 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 A 股股东
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A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 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8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如有疑问的,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190017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1-114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理财赎回金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3000万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8月17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04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期赎回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该理财产品于2021年9月18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78,750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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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调整至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公司及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3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收到所属2021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1,357,618.17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鸿腾源将上述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年度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69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
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916-2号),公司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新增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
据向控股股东了解,本次轮候冻结原因如下:因债务纠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民事裁定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上述轮候冻结。截至目前,正源地产正与上述冻结申请人进行有效沟通。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注:该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为正源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其中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为375,235,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累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均为正源地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除本次轮候冻结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其他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052、2020-067、2021-021、2021-040、2021-042)。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冻结事项所涉案件外,公司目前未知控股股东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经在上证债券信息网查询,正源地产代码为“16正源01”、“16正源02”、“16正源03”的债券主体评级及债券评级均为C级。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6月、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6月、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拟将所持有公司24.19%股权对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化工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华阳集团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潞安化工公司。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阳集团及潞安化工公司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尚未发现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对股价有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6月、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华阳集团拟将所持有公司24.19%股权对潞安化工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华阳集团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潞安化工公司(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19号、临2021-020号、临2021-036号、临2021-043号公告)。目前,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尚在推进中,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控股股东华阳集团于2020年12月3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7,337,300股进行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01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艾可宁获得柬埔寨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6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艾可宁获得柬埔寨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6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8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1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近日,公司收到张辰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辰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2,34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张辰良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安排的正常减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张辰良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产品艾可宁收到柬埔寨卫生部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艾博韦泰(商品名:艾可宁)
当地注册商品名:Aikening
规格:160mg
药品批准文号:CAM NOOO7IP-21
注册证书有效期限至:2026年6月17日
药品生产企业: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艾可宁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家1.1类新药,于2018年5月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新药证书,是全球首个获批的长效HIV融合抑制剂,在全球主要市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艾可宁需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对主要流行的HIV-1病毒以及耐药病毒均有效,通过注射方式每周给药一次,具有用药频率低、起效快、耐药屏障高、安全性高、副作用小等特点,为患者提供了新的用药选择,对部分患者具有一定的临床不可替代性。
2018年10月,艾可宁被纳入《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2018版)》,列示为国内现有主要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之一;2019年11月,被纳入全球知名的“利物浦药物相互作用数据库”;2020年12月,艾可宁作为独家专利产品通过谈判方式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2021年7月,艾可宁Ⅲ期临床试验的研究成果,在第11届国际艾滋病协会艾滋病科学大会(IAS)发布,基于艾可宁的两药简化方案治疗初治失败的HIV-1感染者,患者可以获得快速持久的病毒抑制,治疗48周不劣于标准二线三药联合治疗。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柬埔寨存活的HIV感染者约7.3万人,本次艾可宁在柬埔寨获批上市,有利于产品销售收入的增加,公司及当地合作伙伴正在积极准备艾可宁上市的推广和销售工作。
2021年3月,艾可宁在厄瓜多尔获得《药品注册证书》,柬埔寨是艾可宁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第二个海外国家,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及产品在艾滋病治疗领域的国际知名度及细分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拓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艾可宁在其他国家的药品注册申请工作。
四、风险提示
艾可宁在柬埔寨可合法开展销售后,取得预期市场占有率仍需一定的培育期,短期内尚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产品销售易受海外市场政策环境变化、汇率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易红琼减持前持有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邦股份”、“公司”、“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6,914,6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6433%;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6,179,6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24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披露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其中:股东易红琼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6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9月20日,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9月3日,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2021年9月20日,易红琼累计减持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18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3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750%,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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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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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晋清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桂水发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肖剑波出席了会议,高管蒋卫军、陈少琳、曹耀峰、崔广三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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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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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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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议案2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利民、左承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3278 股票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1-095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8月13日为授予日,向391名激励对象授予318.0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7元人民币/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激励对象中有4名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本次实际向387名激励对象授予 316.45万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内容一致。
目前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08月21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29 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08月2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郑洪霞等387人汇入的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玖万伍仟玖佰陆拾伍元整(人民币13,195,965.00 元),其中:股本3,164,500.00 元,资本公积10,031,465.00元。截至2021年08月21日止,本次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956,498.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289,956,498.00元。
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 认,上述用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3,164,500股回购股份将于2021年9月23日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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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投资”)持有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德新,股票代码:603032)股份数量为8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6.7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1年9月22日,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德新投资”)的书面告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的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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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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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其他信息
1、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德新投资已质押本公司股份中无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股份。
2、德新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德新投资本次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本次质押亦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德新投资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不涉及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