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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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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1-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债券代码:110812 债券简称:神马定0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35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简称为“神马定02”,转债代码110812,挂牌转让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

●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定向可转债,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4,000,000张,面值为100元/张。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概况

2020年8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申请。

2020年9月3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31日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9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21年2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71号《验证报告》:截至2021年2月10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应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00.00元。

上述定向可转债发行结果及限售安排如下所示:

二、本次申请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上述14名定向可转债持有人涉及的主要承诺如下“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截止本申请出具日,上述14名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4名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一一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情况

1、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4,000,000张,面值为100元/张。

2、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日期:2021年9月28日。

3、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6元(含税)

● 相关日期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9月13日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1,6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960,00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全部类型股份(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王和平先生、龚本和先生、吴章华先生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6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1822580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63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1年9月22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7,244,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0%。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201,709,74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8.76%,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和周廷娥女士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 :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9月22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潘呈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55,611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880,611股,限售股(高管锁定股)22,275,000股。

注2: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为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截至2021年9月22日,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对应融资余额为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169,709,74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4.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28%,对应融资余额为50,111万元。目前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足额偿还)、薪酬及分红、为公司融资无偿提供担保等,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与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潘先文先生、周廷娥女士、潘呈恭先生均为中国公民,住址为重庆市北碚区。潘先文先生最近三年曾任公司董事长,潘呈恭先生现为公司总经理,周廷娥女士在公司相关关联方任法人、执行董事等职务。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原因及融资用途主要为以下二个方面:一是个人其他附属企业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如红豆杉种植及提取项目,压延铜箔、健康养老、休闲旅游项目等;二是为公司贷款无偿提供担保。因股市行情波动进行了多次补充质押、展期及新增质押融资等,形成了高比例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止目前,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尚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已提示其目前股份质押率较高的风险,其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并将妥善统筹资金安排,通过积极调整附属企业融资结构等多种方式,降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率。如若后续二级市场进一步剧烈波动导致有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处置对外投资等)、追加质押物(不动产等)以及与债权人和质权人协商增信等应对措施防范触发平仓风险,以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权益变化及潜在处置风险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股东孙洁晓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纠纷被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1-013)。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因质权人中信证券申请强制执行,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事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51)。

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经与中信证券协商一致,中信证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前述拍卖,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1-057)。

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挂拍了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7,000万股公司股票(上述7,000万股将分成7笔同时拍卖,单笔拍卖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71)。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经与中信证券协商一致,中信证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前述7笔拍卖中的2笔拍卖(每笔拍卖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共撤回拍卖股份数2,000万股),剩余5,000万股(均分成5笔同时拍卖,单笔拍卖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于2021年09月20日10时至2021年09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继续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79)。现根据阿里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拍卖竞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5笔拍卖全部成交,合计成交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拍卖竞价结果详情如下:

1、用户姓名王杰通过竞买号J0867于2021/09/21 10:44:57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春兴精工”(证券代码:002547)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030000(叁仟玖佰零叁万元);

2、用户姓名张宇通过竞买号N9797于2021/09/21 10:43:59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春兴精工”(证券代码:002547)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030000(叁仟玖佰零叁万元);

3、用户姓名洪涛通过竞买号G3853于2021/09/21 10:40:59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春兴精工”(证券代码:002547)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030000(叁仟玖佰零叁万元);

4、用户姓名王杰通过竞买号S7624于2021/09/21 10:39:27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春兴精工”(证券代码:002547)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030000(叁仟玖佰零叁万元);

5、用户姓名王杰通过竞买号O0520于2021/09/21 10:38:27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春兴精工”(证券代码:002547)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030000(叁仟玖佰零叁万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二、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孙洁晓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4,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2%,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395,56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

上述拍卖股票过户完成后,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314,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9%。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345,56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3%。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民先生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746,275,1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7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08,453,7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9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37,821,4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7645%。

2.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2,781,7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2,447,8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33,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48%。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6,09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反对16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599,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1%;反对1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1%;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6,232,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738,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7%;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中海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22,370,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60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08,749,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69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621,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3%;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920,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7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张诚律师、王舍惟尔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昌斌、袁炳荣、钱木水、陈志浩应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2,255,854股,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2,15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672,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69%。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夏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269,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7%;反对8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819,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82%;反对8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2%;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张诚律师、王舍惟尔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 2021-07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15:00-16:00召开了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林钻煌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王为民先生、董事会秘书韦元贤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等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了在线交流。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问:公司广告是不是做得太少了?希望公司能在广告投放上多下功夫。

答:公司十分重视品牌宣传和产品推广,同时也注重广告投放的效益性和精准性。目前的广告渠道涵盖多种渠道:在机场、火车站、公交站等广大交通圈投放广告,并向南宁-北京的高铁列车和海口-杭州海南航空投放冠名广告,增加品牌曝光度;同时也在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上积极宣传公司及公司产品,提高产品、品牌的记忆度。公司会继续加强品牌推广,积极开拓新渠道,紧跟市场脚步,也欢迎广大投资者为公司建言献策。

2. 问:公司高层是否关注电商、直播等渠道销售情况?

答:非常感谢您对两面针的关爱。包括电商、直播等在内的线上渠道是公司营销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实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加大力度建设各类新兴渠道刻不容缓。

3. 问:主业这么多年未见很明显的进步,靠宾馆牙膏能有多大作为?管理层需要明白药业、家庭牙膏才是重点。

答:公司坚定聚焦主业。家用两面针牙膏深受消费者喜爱,是两面针的基础,也是必须努力发展的产业。酒店牙膏及一次性酒店用品,公司在这一细分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力争为酒店客人提供良好使用感受。

4. 问:公司在引进研发和营销人才方面是怎么考虑的,有什么样的计划和措施?

答:公司注重研发和营销,注重研发和营销人才的培养,在研发方面,公司积极与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合作,博士后工作站引进博士进行与公司相关产业的研究,为公司开发产品,储备技术,培养人才。营销方面,公司有针对性的引进和培养,专业培训与营销实践相结合。欢迎有志者,加入两面针团队。

5. 问:公司三季度情况如何,还会亏损吗?

答: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有关监管要求按期披露三季报,敬请关注。

6. 问:公司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经营性利润为正,可是剔除19年底股权转让款5个多亿的资金利息收入,经营性利润应该也是亏损吧?请给予解释,谢谢!

答:公司上半年经营相对稳定,扣非净利润优于去年同期,有一定程度的减亏。由于所持有的中信证券股票价格变动影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营业利润减少386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贡献利润2150万元。具体请看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

7. 问:明年是国企三年改革的最后一年,请问在明年底之前,公司混改、薪酬及股权激励改革能够完成吗?

答:公司目前没有相关的实施计划,请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为准。

8. 问:柳州国资委明确提出21年工作重点中有关公司混改、收购及薪酬改革的安排,后续经营班子如何考虑的?

答:公司混改、收购,目前还没有计划,请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剥离纸业和房开后,公司回笼资金、资产优良,主业突出,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营销方面公司持续深耕优势渠道,开拓新渠道,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推广宣传力求有的放矢,讲究效果。

9. 问:请问“十四五”期间、在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大背景下,两面针公司关于日化产业的发展规划是什么?

答: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上,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发展,专注中药日化核心主业,将两面针打造成中药理念下的大健康产业技术领先型企业,不断改善和提高消费者生活品质。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49 证券简称:两面针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5日,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已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1年9月1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一专户型2021年第282期D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86天

4.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23日

5.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28日

6.预期净年化收益率: 1.50%一3.30%

7.投资金额:10,000万元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30,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

2.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