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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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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10:3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同意参股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并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后,仍保留公司对青海锦泰的后续的优先认购权,且本次新增股东享有的权利公司同时享有。公司持有青海锦泰股权比例将由16.67%下降至9.88%。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否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4:3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新股份”)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为改善盈利能力、加快业务发展,公司参股子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锦泰”)拟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同意青海锦泰本次增资方案,并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后,仍保留公司对青海锦泰后续的优先认购权,且本次新增股东享有的权利公司同时享有。公司持有青海锦泰股权比例将由16.67%下降至9.88%,具体如下:

由于该事项涉及市场热点,同时为了充分体现整体股东的综合意见,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各增资方基本情况

1、增资方一

名 称: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26285914J

法定代表人:高月静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21,976.88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05日

经营范围:吸附及离子交换树脂、新能源及稀有金属提取分离材料、固相合成树脂、层析树脂、核级树脂和生物医药酶载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交换分离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管道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不含特种机械设备)、化工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系统集成;吸附分离应用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10%以上):寇晓康持有25.02%股份、田晓军持有15.56%股份、高月静持有13.24%股份,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寇晓康。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增资方二

名 称: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MA758MPL9E

法定代表人:傅利华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东滩村文化路南28号2-8号商铺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日

经营范围:锂矿及伴生矿产品的采选、生产和销售,钾盐、锂盐、硼、镁等盐湖资源开发及相关产品加工、生产和销售,氯化钾肥、硫酸钾肥、硫酸钾镁肥、颗粒钾肥、碳酸锂、氯化锂等产品采选、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良彬。

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增资方三

名 称: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4358477D

法定代表人:王长荣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3号楼15层1506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86,518.48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4月17日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王飘扬持有27.5%股份,同时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增资方四

名 称: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8782097N

法定代表人:郭翥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998.89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高档纸及纸板(新闻纸除外)、新型电容薄膜、高阻隔膜、多功能膜、镭射膜、镭射纸,铝箔纸、铝箔卡的开发、生产、加工;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纸张及纸制品、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含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包装设计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天然生物肥料、有机饲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土壤改良;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2.27%股份、王丹持有9.76%股份。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上海顺灏股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增资方五

名 称: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226882472D

法定代表人:金生光

地 址:西宁市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14楼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69,962.32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高等级公路养护、交通工程养护及设施维修、桥梁中大修、隧道加固与维修、公路路面养护;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土地整理;场地拆迁(不含爆破);绿化工程施工;河道治理;生态环境治理。(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金生光持有21.33%股份、金生辉持有8.49%股份、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50%股份。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生光。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增资方六

名 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昌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UU8X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恒泰华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H0104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要股东: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0%股份、珠海横琴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恒泰华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昌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郝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昌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昌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1、名 称: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710559116R

3、住 所:青海冷湖行委巴仑马海湖湖区西侧

4、法定代表人:李玉龙

5、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6、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04年1月17日

8、经营范围:钾盐的开采(有效期至2030年04月30日)、销售,钾肥、氯化钾肥、硫酸钾肥、硫酸钾镁肥、颗粒钾肥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碳酸锂、氯化锂、老卤、尾液、硼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用化肥生产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仪器仪表、化学合成材料、化学试剂(除专控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外)、实验室耗材、塑料制品的销售,消防器材及产品的销售,涂料、PVC塑料管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报数据已经青海知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1半年报数据未经审计。

10、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公司已将持有的青海锦泰16.67%股权质押给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公司与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事项,公司持有的青海锦泰16.67%股权已被司法冻结。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响应国家西部开发大战略和新能源发展战略,打造世界级盐湖基地,加速巴伦马海盐湖资源开发。参照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21年4月6日出具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确定收购业绩补偿金额事宜涉及的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41号),青海锦泰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

261,962.22万元。经参与增资各方当事人协商沟通,青海锦泰投前估值人民币27亿元.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公司同意青海锦泰增资并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考虑,青海锦泰主要经营业务为钾盐的开采、销售,钾肥、氯化钾肥、硫酸钾肥、硫酸钾镁肥、颗粒钾肥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青海锦泰本次增资将引进战略投资14.5亿元,同时实施债转股金额4.04965亿元,共计18.54965亿元,有利于提高青海锦泰核心竞争力,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也将大大改善公司今后的盈利能力。

公司放弃本次对青海锦泰增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青海锦泰仍为公司参股企业,本次放弃增资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本次同意青海锦泰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考虑,青海锦泰本次增资将引进战略投资有利于提高其核心竞争力,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也将大大改善公司今后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4、516单元),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4、516单元

联系人:刘公直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 @szsunrisene.com

邮编:518023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投票简称:兆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谌建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0,70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8,000,000股的47.422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0,698,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06%。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2)公司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刘胜洪先生、戴伟辉先生、钱荣女士,董事黄新先生、张玉辉先生以通讯方式接入)、监事(其中刘述卫先生、刘琳女士以通讯方式接入)、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总经理黄新先生以通讯方式接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鑫先生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0,701,04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霞、李纯青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以下简称“苏州制药厂”)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以下简称“该药品”或“本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B03107),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剂型:注射剂

规格:40mg(按C17H19N3O3S计)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183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受理号:CYHB2050116

通知书号:2021B03107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变更药品处方及生产工艺。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奥美拉唑钠为质子泵抑制剂,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③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及胃手术后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等;④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下列病症的替代疗法: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及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公司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一致性评价项目于2018年立项,于2019年12月提交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一致性评价的补充申请,并于近日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国内已有多家企业相关产品获批上市,除公司外,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已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经查询,注射用奥美拉唑钠2020年国内样本医院销售额约为 7.77亿元(PDB数据库)。截至2021年8月末,公司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项目共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636.48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公司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该药品的市场销售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等特点,药品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3)。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9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

(五)会议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23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卢乐乐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13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力军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9人,代表股份94,838,5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93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4,182,3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4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56,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0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股份4,160,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3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503,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56,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01%。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836,406股,占参与表决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100股,占参与表决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7,937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5%;反对2,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485,126,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1%。本次质押后,当代科技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86,767,39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9.73%,占公司总股本的23.68%。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当代科技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的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当代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当代科技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57,981,22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2.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7%,对应融资余额为21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7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2%,对应融资余额20,950万元。

当代科技本次办理股份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目前当代科技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止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代科技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三、风险应对措施

当代科技质押股权是为融资提供担保,暂未发现到期资金偿还能力方面存在重大风险。当代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当代科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银丰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生物”)持有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96,722,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银丰生物累计质押数量为96,720,000股(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9.9977%,占公司总股本的7.19%,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192股。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股东银丰生物关于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于同日全部进行了重新质押,详情如下:

1、股份质押情况

2、 银丰生物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银丰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1-096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