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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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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湖南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1-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1-046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湖南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将参加由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1年度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15:00-17:00。

本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与发展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1-047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被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拍卖过户导致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近日收到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建设”)被司法拍卖的126,298,537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本行于2021年8月25日发布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新华联建设持有的本行126,298,537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3.14%。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经公开竞价,上述股份由华菱集团拍得。

2021年9月16日,上述股份拍卖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建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新华联建设的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石油”)所持本行5,253,099股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并由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拍得。截至公告之日,该笔股份拍卖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亦不会出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新华联建设所持股份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沙银行

股票代码:6015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相遇大厦北栋2506室0731-82244278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新华联建设所持长沙银行126,298,537股股份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长沙银行股份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前,新华联建设持有本行289,430,762 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7.2%,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行52,530,995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1.31%。

新华联建设因未偿还到期债务,被司法拍卖126,298,537股,该等股份被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拍得,并已于2021年9月16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后,新华联建设所持本行股份将降至163,132,225股,持股比例降至4.06%。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尚处于限售期内,尚未上市流通,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长沙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杨爱兵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 9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杨爱兵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