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1-033
转债代码:110041 转债简称:蒙电转债
债券代码:136917 债券简称:18蒙电Y1
债券代码:136918 债券简称:18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蒙电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21-7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2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56元/股的130%,即3.328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3.328元/股,将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了18,752,2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7,522.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5号文同意,公司187,52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蒙电转债”,债券代码“110041”。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蒙电转债”自2018年6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蒙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56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者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2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56元/股的130%,即3.328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3.328元/股,将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蒙电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蒙电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蒙电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471-6222388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标的名称: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康创业基金”或“基金”)。
● 投资规模:基金规模拟定为30,000万元,其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出资24,000万元,占比80%,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创新资本”)出资6,000万元,占比20%。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4,000万元,国海创新资本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国海创新资本的首期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到位。健康创业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设立后,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或运作过程中会面临在项目选择、项目管理和项目退出等各种环节的法律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设立健康创业基金事项概述
2021年6月16日、7月5日,中恒集团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与国海创新资本设立健康创业基金,拟投资医药健康领域的优质项目,为公司布局新治疗领域、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助力。该基金规模拟定为3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LP出资24,000万元,占比80%,国海创新资本作为GP出资6,000万元,占比20%。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4,000万元,国海创新资本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6,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6月18日、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7)、《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0)。
二、健康创业基金设立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国海创新资本的首期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到位。健康创业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SM479
管理人名称: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年09月17日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受理尚未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3,388.5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案涉及债权发生在公司重整之前,《重整计划》将其列为暂缓确定的普通债权,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已按照对应清偿率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并预留偿债资源,如果最终判决公司承担相应债务,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以预留的偿债资源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1)豫1681民初5406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郑州东方汇富置业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法院现已受理。
本次诉讼的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原告:郑州东方汇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富”),住所地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兰街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94255629J
法定代表人:张利军,总经理。
被告: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47325
法定代表人:李厚文,董事长。
第三人:河南格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化工”),住所地河南省项城市丁集镇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KHUF1W
法定代表人:张恒,董事长。
二、本次诉讼起诉的理由
原告认为:根据法院相关判决,其对格林化工享有到期债权,目前正在法院执行中。其认为格林化工对莲花健康享有150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的到期债权,但格林化工怠于行使其对于莲花健康公司享有的债权,影响了原告到期债权的实现,原告作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格林化工对莲花健康的权利,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请。
综上,原告向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的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到期债权1,500万元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33,885,000元,共计48,885,000元(利息起算日期为2007 年6月2日,至2019年10月15日(4518天)利息按年息18% 计算为33,885,000元);
2、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最终判决和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本案涉及的债权发生在公司重整之前,系惠大军债权纠纷案的其中一笔争议债权,因公司重整时法院尚未就惠大军案作出终审判决,因此《重整计划》将该笔债权列为暂缓确定的普通债权,并预留了相应偿债资源(惠大军案目前已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 01 民初 1395 号民事判决,驳回惠大军的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25))。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每家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债权部分,由莲花健康在本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每家普通债权人超过10万元的债权部分,由莲花健康在本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按照 17.48%的清偿比例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如果本案最终判决公司承担相应债务,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以预留的偿债资源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一047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属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一次性转让其所持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详见公司临2021-044号公告)。
目前,相关交易信息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详见https://trade.suaee.com/TransactionPortal/#/projectdetail/chanquan?xmid=7522。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40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七建集团”“原告”),因《川沙新镇C-04地块(局部)住宅、宾馆项目A地块(C-04-20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之业主上海浦东山佳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山佳实业”“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其大股东上海蓝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山佳实业强制清算(案号(2018)沪0115强清4号)而无法继续进行工程结算,故向山佳实业提起工程款确权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确认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22,320,062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2018年7月9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暂计为5,531,542.11元);
3、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的川沙新镇C-04地块(局部)住宅、宾馆项目A地块(C-04-20地块)工程项目的工程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18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通知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本案案号为:(2018)沪0115民初92901号(详见公司临2018-039号公告)。
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涉诉标的物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司法鉴定。依照造价鉴定方案,七建集团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将原诉求1主张的工程欠款变更为:257,067,169元,诉求2、诉求3同步变更,诉求4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临2021-053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本诉讼案出具了(2018)沪0115民初929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确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39,540,126元;
2、确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利息(以16,980,800.3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6日起,以205,578,525.4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4日起,以15,480,800.3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6日起,均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19日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以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确认原告对被告未付工程款239,540,126元就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C一04地块(局部)住宅、宾馆3标(A地块)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案件受理费1,477,136元,由原告负担157,636元,被告负担1,319,500元。鉴定费3,047,000元,由原告和被告各半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诉讼案件已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但尚未执行完毕,因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本诉讼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原名“上海康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令科技”),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43,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股,下同)的5.6868%。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11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康令科技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2%;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康令科技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数量的25%。若在减持剑桥科技股票前,剑桥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海波先生(持有康令科技99%的合伙份额)承诺其个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个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剑桥科技股份总数的25%。
截至2021年9月19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康令科技在本次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内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7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2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期间为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止,期间未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23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9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6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及在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任职。辞职后,王咏梅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王咏梅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王咏梅女士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王咏梅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推进公司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
王咏梅女士在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公司对王咏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6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下限为25,468,361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上限为50,936,721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5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4,516.96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16,76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93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27,204.00元(不含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方案及《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因石祥臣先生已届退休年龄,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推荐石祥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及所任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同时,提名聂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和业务需要,同意江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刘静女士、游美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9.05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聂森:男,1986年5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科员,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信息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产业部副总经理、基础设施部副总经理。
刘静:女,1973年2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外部职员,公司证券事务部、国际合作部职员,国际合作部副总经理、总经理,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Beijing Capital Group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股东代表和董事,沧州海水淡化(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游美华:女,1970年12月出生,硕士。历任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环保项目部项目经理及法国威立雅报价工程师;公司投资拓展部高级项目经理、北中国区投资拓展部总经理、投资运营一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首席投资业务总监,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9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麒麟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麒麟软件)近日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00万元。上述补助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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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笔补助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2020年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重大项目配套)”。麒麟软件的《新一代麒麟操作系统研制与推广》项目,被天津市政府纳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范畴,资金来源为市级支持资金及滨海新区、滨海高新区区级配套资金。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助资金进行会计处理,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21年度当期损益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情况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自2021年年初以来,麒麟软件已累计获得与《新一代麒麟操作系统研制与推广》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6笔,合计12,350万元。其他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21年6月1日、7月17日、7月21日、8月14日、9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登载的《中国软件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0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完成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38,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近日办理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张翀宇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贰仟陆佰贰拾万贰仟贰佰肆拾壹(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13日
营业期限:1993年03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兽用生物药品制造和销售;兽用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和销售;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和销售;生物药品制剂制造和销售;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22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24日(星期五)下午 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出席本次网上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将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简称:ST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21-030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监管局指导,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届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湖南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湖南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6:55。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溧女士将与投资者通过网络在线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21临-048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证监局主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开展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15:00-17:00,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
公司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董事会秘书李怡文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刘珏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企业情况,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主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15:00-17:00。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映波先生等相关人员将与投资者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