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博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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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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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13,675,547.87元已于2021年9月23日划入基金托管专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7,484.51元将至下一银行结息日后全部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②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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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华鑫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农业主题ETF,场内简称“农业”,扩位简称“农业50ETF”,认购代码:51681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1月5日期间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5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1月5日。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网下股票认购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自2021年9月24日起,投资者可在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华鑫证券的规定为准。华鑫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鑫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华鑫证券网站:www.cfsc.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平安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9月24日起,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办理华夏周期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周期驱动混合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2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27)和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ETF发起式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0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06)的认购业务。
平安银行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平安银行的规定为准,平安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咨询渠道:
(一)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平安银行网站:bank.pingan.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9月24日起,投资者可在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4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及业务办理状态遵循其具体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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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时间、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业务的类型遵照基金实际业务开放情况及本公司相关公告执行,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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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上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多瑞医药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多瑞医药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27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多瑞医药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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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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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7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1年9月29日、2021年9月30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