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5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谈朝晖女士、林漫俊先生、余芬女士及刘仁安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谈朝晖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林漫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余芬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刘仁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谈朝晖女士、林漫俊先生、余芬女士及刘仁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谈朝晖女士、林漫俊先生、余芬女士及刘仁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谈朝晖女士、林漫俊先生、余芬女士及刘仁安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最低法定人数,能够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谈朝晖女士、林漫俊先生、余芬女士及刘仁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的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谈朝晖女士、林漫俊先生、余芬女士及刘仁安先生在担任公司上述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5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积磊先生和方明义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王积磊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方明义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王积磊先生和方明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积磊先生和方明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王积磊先生和方明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王积磊先生和方明义先生的辞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王积磊先生和方明义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公司对王积磊先生和方明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补选的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53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谈朝晖女士、林漫俊先生、余芬女士及刘仁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控股”)提名,拟增选赵云龙先生、张晓琴女士、蒋维先生、王道魁先生(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提名赵云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提名张晓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提名蒋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提名王道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内容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华建控股,华建控股与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广州凯隆将其对公司的债权16.51亿元转让给华建控股。公司将在通过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后按照原合同重新与华建控股签订借款协议。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华建控股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借款7.8亿元,期限2年,利率4.35%/年。公司与华建控股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2:30在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28日,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及《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赵云龙先生简历:
赵云龙,男,1987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深圳市翠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翠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云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赵云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晓琴女士简历:
张晓琴,女,198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翠林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翠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晓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张晓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维先生简历:
蒋维,男,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海伦堡地产集团投资中心副总监、深圳市翠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深圳市翠林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蒋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蒋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道魁先生简历:
王道魁,男,198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华超金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翠林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翠林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翠林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道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道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5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18日发出通知,2021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积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王积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方明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拟增选谢利民先生、糜易霖先生(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一)提名谢利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提名糜易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内容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谢利民先生简历:
谢利民,男,1964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国家高级结构工程师、深圳房地产行业“十大职业经理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卓越集团深圳分公司副总裁,东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云南金成商业地产集团总裁,安徽皖投置业集团董事长,深圳中科创城市更新集团董事长。现任深圳市翠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谢利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谢利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糜易霖先生简历:
糜易霖,男,198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翠林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恒大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翠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计划中心总经理兼翠林农牧集团经营计划中心总经理。
糜易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糜易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5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控股”),华建控股与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广州凯隆将其对公司的债权16.51亿元转让给华建控股。公司将在通过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后按照原合同重新与华建控股签订借款协议。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华建控股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借款7.8亿元,期限2年,利率4.35%/年。公司与华建控股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控股股东华建控股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6031杭钢富春商务大厦1112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晓琴
5、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82814Y
7、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工业、农业、能源、交通、旅游项目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建筑机械的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物业管理、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从事进出口业务。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02亿元,截至2020年末,净资产37.39亿元。
9、主要股东情况:王忠明先生持股100%。
10、华建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建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建控股经营稳健,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建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二)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为4.35%/年,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华建控股因债权债务关系构成的关联交易,将在通过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后重新与华建控股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华建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7.8亿元,将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借款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建控股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能够解决公司发展部分资金需求。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华建控股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华建控股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59.98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梁文昭先生、郭朝晖先生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华建控股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支付的利率为4.35%/年,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支付的利率为4.35%/年,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5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2021年10月11日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赵云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张晓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蒋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王道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选举谢利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糜易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9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议案二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三)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四)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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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30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展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021-24267786
传真:021-24267733
联系人:符谙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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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8
2、投票简称:嘉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三、提案四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一、提案二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