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23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2号)。批复内容具体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9,058,37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