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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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的公告

2021-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7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销户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5号)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70,563,000.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436,999.2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27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6月27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8)0004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信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云风电”)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301010519100322534)于2019年12月26日注销。

本次销户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部分设备质保金、尾款等款项的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1年8月23日,本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子公司灌云风电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84571890159和账号:463771986283)余额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灌云风电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