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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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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7 证券简称:航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现场)杭州萧山航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市瓜沥镇航民村)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刘建先生、董事牟晨晖先生、独立董事张佩华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龚雪春先生、监事徐亚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及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琰、王丹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21-035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9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航民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根据回购预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不低于2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8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3000万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2.78%;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2000万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1月7日,工作日的8: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浙江航民实业集团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朱利琴

4、邮政编码:311241

5、联系电话:0571-82551588-2656

6、传真号码:0571-82553288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