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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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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1-002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1,373,275.18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5,846,216.94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1-003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曼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1-004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果麦文化”)于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49 号)同意注册,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01.00万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85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402.9937万元变更为 7,203.9937万元,公司股本 5,402.9937 万股变更为 7,203.9937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拟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2020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制度的议案》,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相应完善《公司章程(草案)》等规章制度,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1-007

果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49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061,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310,774.3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750,325.64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 8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85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75.03 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35,0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2、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1-005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果麦文化”)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137.33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584.62万元,共计3,721.95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49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061,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310,774.3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750,325.64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 8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85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依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规划,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进行了投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年8月24日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7,219,492.12元。上述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038号)。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8月 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1,373,275.18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31,373,275.1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支付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310,774.36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3,962,264.15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39,076.25元。截至 2021 年 8月 24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为5,846,216.94元,需用5,846,216.94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实施,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上述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038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果麦文化截止2021年8月2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果麦文化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1-006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果麦文化”)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4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061,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50,325.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85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 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非委托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产品、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