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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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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23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夏可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646,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5%,一致行动人谢国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05,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持股5%以上大股东夏可才先生,计划自2021年3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暨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2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1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夏可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7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8.03元/股-9.4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减持后,夏可才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34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2021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夏可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7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8.03元/股-9.4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累计减持超过1%。减持后,夏可才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94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截止2021年9月23日,夏可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65,8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8.03元/股-10.7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减持后,夏可才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46,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5%,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夏可才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夏可才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督促夏可才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健盛集团

股票代码:6035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夏可才

住所: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广济苑南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广济苑南区

一致行动人:谢国英

住所: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广济苑南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广济苑南区

与信息披露人的关系:夫妻关系

股份变动性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引起的权益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盛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健盛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的股份。

二、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的股份。

(三)一致行动人与信息披露人的关系

谢国英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可才之妻,两人为夫妻关系。谢国英持有健盛集团股份6,905,399 股,占总股本的1.7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3月16日通过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计划自2021年3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暨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200,000股,减持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9%。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可才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国英自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其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签署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备查阅。

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可才):

一致行动人(谢国英):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可才):

一致行动人(谢国英):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