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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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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8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14:50-15:5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15至2021年9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邓仁杰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数为1,708,491,242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7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8,704,022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230%;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787,220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14%。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数为1,649,777,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4.6804%。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数为58,713,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32.637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已逐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2.0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0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0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04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0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06审议通过《限售期》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07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08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09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10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在招商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和交易进程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

该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合计代表股份1,574,840,856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1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王秀峰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秀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留永昭、陈珊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8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16:00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A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共有8名董事参与表决。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秀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秀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王秀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8日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6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公司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郯城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郯城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订《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项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募集说明书编制指南》要求,将原制度《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名称修订为《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根据《募集说明书编制指南》要求,修订总则内容部分表述,同时增加了制度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据。详见《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 总则与适用范围。

3、根据《募集说明书编制指南》要求,修订术语和定义内容表述。详见《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 术语和定义。

4、根据《募集说明书编制指南》要求,新增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详见《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5。

5、《募集说明书编制指南》要求,新增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详见《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6。

修订后的《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分立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向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向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7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郯城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

● 投资金额:预计投资总额46,968.24万元,其中一期投资约8,668.81万元。

● 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中第四部分“对外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投资项目郯城危废处置中心(详细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包含工业废物处置中心和填埋场(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两个子项目,其中填埋场因应国家新规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实施,并结合山东公司危废业务实际情况,拟变更填埋技术,终止原项目,变为建设刚性填埋场((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郯城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议案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总额:总投资估算为46,968.24万元

(二)项目建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实施,计划2021年至2022年建设一期2.05万立方米填埋场,处置总量为2.67万吨;2023年、2027年计划分别建设二、三期项目,建设期均为1年,建设总容量为22.15万立方米,处置总量为28.80万吨。

(三)项目投资进度及资金来源:目前计划先实施项目一期,一期投资估算8,668.81万元(含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土地费用2,360万元),其中资本金2,538.54万元源自山东公司自有资金,剩余资金由山东公司自筹解决。项目二、三期投资估算均为19,149.71万元,资本金均为5,626.53万元。

(四)项目收益模式:本项目收益模式与原项目一致,危险废物的对外收集采用市场化运作,山东公司通过与产废单位签订合同,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处理,并收取费用。

(五)项目可行性:经综合测算分析,投资本项目不低于原项目收益水平;技术方面,拟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的遮断型填埋技术,建设集收运、贮存、预处理及填埋为一体的综合性处置。

三、投资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当地规划,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新标准,临沂周边及山东省内地区的废物产量能保障物料来源,投资本项目具备经济、技术可行性,有利于本公司危废业务的更好发展。

四、对外投资风险

本项目与公司其他危废业务面临同样的市场竞争、政策规范、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依托现有危废业务运营能力和经验,合理规避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分立概述

为降低企业环保管控风险,拓展山东整体危废市场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进行分立。山东公司继续存续,山东公司原郯城分公司设立为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为“郯城公司”)。

二、分立前山东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92亿元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范围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公司总资产56,428.51万元,净资产18,862.41万元,2020年度收入7,742.55万元,净利润475.41万元。

三、分立原因

山东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公司在山东省的危废业务。山东公司原郯城分公司,主要负责郯城危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扩建-含铝泥和废盐酸综合处置项目,以及郯城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合并简称为“郯城项目”),为满足郯城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展,满足以郯城项目为基础的市场拓展,有效分散项目运行风险,拟对山东公司进行分立,将山东公司原郯城分公司设立为郯城公司,负责郯城项目,并承担相应的业务发展功能,实现降低管控风险及提高生产占有率的目标。

四、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对山东公司进行分立,山东公司原郯城分公司设立为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山东公司继续存续,分立完成后原郯城分公司注销。

(二)分立原则:按项目划分。分立后的山东公司经营范围不变,主要业务仍为危废处置业务。分立后新设的郯城公司,负责原山东公司郯城分公司运营的郯城项目,营业范围为危废处置相关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范围为准。

(三)分立后两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分立后山东公司股权结构不变,郯城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山东公司一致,即本公司持有两家公司55%股份,山东公司另一家股东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东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东泰众鑫环保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泰众鑫”)合计持股45%。

(四)分立后财务分割情况

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分别如下(未经审计):

(五)资产、负债、权益等分割和处置

山东公司原投资、运营沂水危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及郯城项目,本次分立的资产、负债、权益等分割和处置,原则上以项目划分,分立后山东公司拥有沂水项目,郯城公司拥有郯城项目。

沂水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其他固定资产及项目相关的银行贷款、其他债权债务、既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山东创业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保留在山东公司,郯城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其他固定资产及项目相关的银行贷款、其他债权债务分立至新设郯城公司。

1、资产分割。

(1)划入郯城公司资产总计27,969.39万元,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前期费用,以及土地使用权等。

(2)山东公司资产总计32,345.66万,包括与沂水项目相关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沂水危废项目土地使用权。

2、债务分割

(1)划入郯城公司债务总计16,906.16万元,包括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2)山东公司债务总计22,486.25万元,包括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3、所有者权益分割

分立前,山东公司股东对其增资11,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郯城项目,分立后作为该笔注册资本金划为郯城公司注册资本金。

五、员工安置及分立后规范运作

1、员工安置。郯城分公司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郯城公司继续履行。

2、规范运作。分立后,山东公司治理结构不变;分立后新设的郯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结构与山东公司一致: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派驻3名(含董事长),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两个股东各派1名监事,另1名职工监事。郯城公司与山东公司由同一个经营层团队进行经营管理。

六、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分立后的山东公司将更注重危废业务市场开发、客户关系、专业人员的培养,有利于公司在山东危废业务的高质量发展;郯城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分散项目管控风险,同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及危废业务市场占有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0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本公告仅适用于A股股东。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宜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5日

至2021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如下:

(二)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如下:

(三)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如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和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宜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本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2021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公司治理中心。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联系人姓名:牛波、郭凤先

联系部门:公司治理中心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电子邮箱:tjcep@tjcep.com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登公司”)所属文登污水处理厂,因改善河水水质等环保需求,文登公司需尽快对文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提标改造,确保污水厂出水水质优于一级A标准。

经与政府方协商,文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提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继续由文登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实施本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2,375.79万元,项目资本金以项目总投资的30%计,为712.74万元,拟由本公司向文登公司增资解决。增资后,文登公司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文登母猪河水质环境,同意公司增资人民币712.74万元,用于其投资建设实施文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提标改造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议案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本次对文登公司的增资资金人民币712.74万元,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持有文登公司100%股权;增资完成后,文登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140万元增加至6,852.74万元。

3. 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文登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81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796万元,负债为人民币3,018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69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1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40万元。

截至 2021年8月底,未经审计的文登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20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177万元,负债为人民币2,031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47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8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81万元。

4、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文登公司就本项目实施与文登区水利局签署《文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文登污水处理厂现有的反硝化滤池改造成高效离子气浮池,以及原有加药间和电气、工艺系统的相应改造等。本项目经营期与原特许经营协议保持一致(2007年12月至2037年12月);项目调试运行期间,因项目改造增加的污水处理成本计入工程总投资。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影响

本项目为文登市污水处理厂产权转让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的延续,实施本次工程改造后,可保证文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优于一级 A标准,对健全和完善文登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系统、提升排污治理能力、彻底解决母猪河水质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通过本次改造调增水价提升文登公司的整体收益。

本次增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对本公司财务情况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