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送达至每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9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逸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32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56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29.7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38.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1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20]G14002210806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年4月27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707.1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07.13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9,911万元。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618.1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520.1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8月31日余额合计为7,998.87万元,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5,521.27万元,其差异原因为:(1)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000万元;(3)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78.73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金额共计1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 投资风险
1、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 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 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 产品等。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 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朝阳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朝阳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朝阳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