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90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9月22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少艮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关于提名迟娟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提名肖冰冰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案1《关于修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由5名监事变更为3名监事组成;如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再补选2名监事。
三、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93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的参股公司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水环境”)、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浦水务”)。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8,000万元+漳浦水务45%股权(对应实收注册资本3,6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路桥”)、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五局”)、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华东院”)及政府方出资代表于2017年10月共同出资设立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根据各方于2017年签署的《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中电建路桥、水利五局、博天环境与中电建华东院按照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为50%、25%、20%、5%。
为满足该项目资金需求,阜阳水环境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文峰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9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并由其控股股东中电建路桥向银行出具了《安慰函》。
鉴于中电建路桥与公司的出资比例为5:2(按照扣除政府方5%的股权比例计算)、中电建路桥根据银行要求向其出具了《安慰函》,公司同意按照20%的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阜阳水环境偿还中电建路桥相关款项向中电建路桥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借款授信总额人民币190,000万元的20%,即人民币38,000万元。
2、公司参股公司漳浦水务为满足其PPP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浦县支行申请人民币30,500万元长期贷款,贷款期限15年,公司拟就上述银行贷款为漳浦水务提供补充质押担保,担保形式为公司以持有漳浦水务45%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对应漳浦水务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的45%,即人民币3,6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在担保期间办理相关业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9,353.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阜蚌路313号
法定代表人:刘司坤
经营范围:负责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标段一PPP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股东情况:中电建路桥持股47.50%,水利五局持股23.75%,公司持股19.00%,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持股5.00%,中电建华东院持股4.75%。
阜阳水环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阜阳水环境主要从事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根据PPP项目特点,其主要负责PPP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服务。目前该PPP项目仍在建设期,阜阳水环境暂无营业收入和利润。本次融资产生的负债,后续将通过PPP项目运营收入偿还。
(二)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4号内3#楼
法定代表人:徐江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对污水厂及污水收集、处理、排放设施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环保工程、市政管道工程施工;环保设备的销售;城镇水域治理服务;污水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5%,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5%,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漳浦水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漳浦水务主要从事漳浦县东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根据PPP项目特点,其主要负责PPP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服务。目前该PPP项目仍在建设期,漳浦水务暂无营业收入和利润。本次融资产生的负债,后续将通过PPP项目运营收入偿还。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阜阳水环境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
担 保 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 权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文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反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反担保额度:人民币38,000万元
担保范围:(1)中电建路桥代阜阳水环境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本金的20%以及该部分借款所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2)中电建路桥为实现第(1)项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等费用)。
担保期限:自中电建路桥出具《安慰函》之日起,至《安慰函》义务履行完毕后两年。
(二)公司为漳浦水务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
担 保 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
债 权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浦县支行
担保方式:以担保人持有的被担保人45%的股权进行补充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担保时间与主债务合同相同,不超过15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经营需要,对于为阜阳水环境提供的担保,鉴于中电建路桥就全部贷款融资向银行提供了《安慰函》,公司同意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主债务合同金额为准;对于为漳浦水务提供的补充担保,有利于项目贷款的提取,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此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PPP项目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用于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担保的对象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88,175.41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5.45%;为PPP项目联营公司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8,064.14万元,占公司 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46%。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精进轩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3日
至2021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9)、《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0)。公司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能够表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公司核对),信函、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战略与证券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
3、登记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 13:30一16:30。
4、本次会议入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需于2021年10月13日下午14:20前入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10-82291995;
传真:010-82291618;
邮箱:zqb@poten.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公司战略与证券部。
4、邮政编码:100011。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95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逾期债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前期逾期债务的进展公告》,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发生逾期,合计逾期金额为19,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逾期债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
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针对已逾期债务的化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方案约定,公司在该行三笔借款本金余额19,1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还款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16日。上述贷款的担保方式与原有担保方式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由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天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博华水务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博华水务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临澧博兴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等担保措施。
针对剩余的其他逾期债务,公司也正在与相关债权机构积极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公司将持续关注债务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8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笠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审议通过《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据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1)及《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提名赵笠钧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关于提名张蕾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关于提名杜硕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关于提名骆建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 《关于提名王晓慧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议案1《关于修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变更为5名董事组成;如本次议案1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再补选2名董事。
4、审议并通过《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除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因担任第四届董事职务而向各非独立董事支付任何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水环境”)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9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并由其控股股东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路桥”)单方向银行出具了《安慰函》。
公司同意按照20%的出资比例(扣除政府方)为阜阳水环境偿还中电建路桥相关款项向中电建路桥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为借款授信总额人民币190,000万元的20%,即人民币38,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主债务合同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为反担保协议约定的自中电建路桥出具《安慰函》之日起至《安慰函》义务履行完毕后两年。
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在担保期间办理相关业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浦水务”)为满足其PPP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浦县支行申请人民币30,500万元长期贷款,贷款期限15年,公司同意就上述银行贷款为漳浦水务提供补充质押担保,担保形式为公司以持有漳浦水务45%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对应漳浦水务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的45%,即人民币3,6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
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在担保期间办理相关业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至第六项议案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9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91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审议通过《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据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事宜。
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附: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1.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现修改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为:“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
3.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为:“(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现修改为:“(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4.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为:“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1名,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各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现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1名,高级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各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为:“(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现修改为:“(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6.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为:“第一百四十二条 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直接对总裁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现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二条 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直接对总裁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7.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为:“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或财务总监兼任。”
现修改为:“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总裁、高级副总裁或财务总监兼任。”
8.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为:“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5名监事,由3名股东代表和2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9.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为:“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同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披露有关信息的网站。”
现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同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披露有关信息的网站。”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9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为: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赵笠钧、张蕾、杜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骆建华、王晓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型和独立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慧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王晓慧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为: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迟娟、肖冰冰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史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8)。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附件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笠钧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毕业,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兼任全国工商联执委、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校友总会会长、中国民商理事会副理事长、北京宁夏企业商会执行会长等。1990年7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副科长、技术开发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村建设办公室新能源处副处长,新能源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经理,城乡集团房地产开发事业部党委书记,北京鼎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恒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城乡集团市场开发部部长,城乡集团赴川援建指挥部总指挥(援建办主任)。1995年1月至2017年9月,历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裁等职;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曾荣获北京市政府颁发的“首都建设青年功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选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优秀企业家”称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国家科技部评选的“2018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称号等。
张蕾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具有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兼任博通分离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08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法律顾问。2011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务部经理、法务总监、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2017年9月15日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杜硕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菲仕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董事、苏州能健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05年7月至2009年8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骆建华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7年,历任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处长、处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2008 年至2016 年,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2016年至今,担任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
王晓慧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2010年8月至2019年5月,历任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公司会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会计,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研究专员;2019年6月至今任北京建筑大学预算管理岗。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迟娟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第五分公司质检技术负责人、北京桑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经理、北京多元水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经理、北京建工金源环保有限公司设计经理、北京环利科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等职。2011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设计院院长、研发中心总经理、博乐宝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规划研究院总经理、海南北排博创总经理、宁夏博忠环境科技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肖冰冰女士: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8年7月至2011年1月,任广州中船远航船坞有限公司秘书。自2011年4月加入公司起,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博元环境设备(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博天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兼),博天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博慧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兼)等职务。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四)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史煜华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注册高级企业培训师。2004年7月至2015年6月,历任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人事经理、机关支部书记,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培训中心经理,天津宝迪集团人资行政中心总经理、集团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曾任北京财智兴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2017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人力资源部招聘培训总监,博华水务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