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89万股,发行价格为12.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8,763.56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135,899.9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499,7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189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150万元变更为9,539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150万股变更为9,539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上述《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启用。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股份”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1日送达全体监事,于2021年9月24日在昆山市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琴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 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均发生了变化。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此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监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 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向控股子公司昆山国力大功率器件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上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