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9月22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监、高等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0月12日14:5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2020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的议案》:结合公司现阶段情况对已投项目进行梳理总结,并全面回顾项目投资决策、开发、销售等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一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一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2日14:5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1年9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9月3日、9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9日、10月11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罗丽芬、牛佳琪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选举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以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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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含下属企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
(三)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
(四)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责任险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