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终结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103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终结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申请破产重整的议案》。2020年10月9日,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生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决定书》((2020)云01破预1号),昆明中院依云生公司申请,决定对其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云生公司清算组担任云生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的议案》。2020年11月13日,云生公司收到昆明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2020)云01破申15号),裁定受理云生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云生公司清算组担任云生公司管理人。2020年12月23日,管理人收到了昆明中院送达的(2020)云01破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云生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云生公司重整程序。(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8月6日、10月13日、11月6日、11月10日、11月17日、12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目前,该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裁定情况
近日,云生公司收到昆明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云01破10号之二),法院认为: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于执行期内执行了重整计划,现已达到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云生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云生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终结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期后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云生公司重整计划在执行期内已全部执行完毕且除付款条件未成就的债权外,云生公司已清偿完毕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未完成部分将按计划予以清偿。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