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
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8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
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陈秀明先生、陈秀清先生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47%,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秀明
一致行动人:陈秀清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84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持股5%以下的特定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仑朝阳投资”)拟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800,000股的比例为0.0097%)。
近日,公司收到昆仑朝阳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9月27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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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下的股东昆仑朝阳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昆仑朝阳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昆仑朝阳投资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昆仑朝阳投资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昆仑朝阳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昆仑朝阳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9、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提案名称为:《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方案的议案》。
特别提示:
本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需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方案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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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9月30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寄至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施政
(2)电话:0591-67052590
(3)传真:0591-67052061
(4)电子邮箱:gw@cpttg.com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6
2、投票简称:华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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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仅1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股东在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范围内进行投票,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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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9,901,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282,606,75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2.8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6%。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亨通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7日,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9月27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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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4年9月24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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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股本根据2021年6月30日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无半年内到期的股份。亨通集团质押的股份中的11,34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占公司总股本的4.80%,对应融资余额为109,8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质押股份中的1,65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3%,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对应融资余额为14,000万元。崔根良先生质押的股份中的2,50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72%,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对应融资余额为24,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亨通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崔根良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份红利等。
2.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93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6)。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就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补充:
补充前: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
…
补充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0月25日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14:30
…
补充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0月25日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
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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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毕 冉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填,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填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10月25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刘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闫云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王玉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30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5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9月28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圆成”或“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海洋先生通知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当公司股价不低于2.4元时,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30万股。其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海洋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海洋先生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海洋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海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数量: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30万股。
3、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价格:当公司股价不低于2.4元时,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无论于海洋先生在增持计划披露后是否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都将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实施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不在以下期间增持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1-09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9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