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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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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进展

暨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进展

暨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700万元人民币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经济特区丹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君科丹木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君科丹木投资有限公司将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成立深圳君科丹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或“基金”),基金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到账资金为准),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9,500万元人民币。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二、进展情况介绍

1、基金认购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基金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上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2、工商变更情况

近日,基金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君科丹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0MQ072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君科丹木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瑞琪)

5、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恒泰裕大厦1栋513

6、成立日期:2021年9月24日

7、合伙期限:10年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君科丹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一、工商登记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变更如下:

因工商系统原因,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公司住所与公司原披露的变更后公司住所存在不一致(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公司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住所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2、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8日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8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坤晓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开拓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天水市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在2025年之前投资约25亿元,实际投资金额以项目具体实施的投资金额为准,但不低于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材料、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事宜。

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能耗指标,完成政府部门前置审批手续,并具备其他建设条件,能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开展过程中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因素、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投资周期较长,且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经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实施尚需取得能耗指标,完成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工业用地审批、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并具备其他建设条件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开展的业务属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项目开展过程中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因素、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投资周期较长,且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经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4、投资协议中提及的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可能存在部分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实际投资金额以项目具体实施的投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投资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6、公司与天水市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概述

1、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详尽考察,拟在甘肃省天水市(以下简称"天水市")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旨在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开拓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形成"油气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双主业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材料、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事宜。

3、公司与天水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天水市政府")于2021年9月28日签署《投资协议》。

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天水市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双方

甲方:天水市人民政府

乙方: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项目

乙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天水市注册企业法人(以下称"项目公司"),实施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研发制造项目,设立研发、制造、结算和管理机构。

3、项目用地

甲方为乙方提供约1000亩符合项目规划建设的工业用地,上述土地由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

4、项目规模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乙方在2025年之前预计投资约25亿元,主要建设综合管理大楼、研发中心、生产厂房,生产线设备等。实际投资金额以项目具体实施的投资金额为准,但不低于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

5、项目建设

甲方负责协调对项目用地进行平整、清表,负责七通一平,使得项目用地达到工业用地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及运输配套,并保证容量完全满足乙方或项目公司各阶段生产需要。

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环评、安评、能评、稳评等所有需政府出具的施工手续的办理。

甲方负责落实乙方项目能耗指标20万吨标准煤(当量值),并满足乙方项目落地的能耗指标条件。以上能耗指标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完成指标落地。

6、扶持政策与服务

甲方负责落实国家、甘肃省政府或者天水市政府等招商引资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并在项目用地、用电、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及相关奖励补贴。其中用电方面,甲方保证乙方项目公司享受全省最低大工业用电价格。

项目落户建设过程中,可以享受"代办服务"和"项目管家"服务,加快项目落地进度,实现地企双方合作共赢。

项目建设中或项目投产后,甘肃省政府或者天水市政府出台新的激励、奖励政策,乙方/项目公司也应当享受,但不重复享受,可就高不就低。

7、违约责任

甲方满足协议约定的奖补政策、项目建设条件、扶持政策与服务条款是乙方决定投资及正常运营项目的前提,如果甲方未能兑现,乙方/项目公司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项目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乙方/项目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因上述原因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指定政府平台公司对项目公司已经形成的投资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回购。

乙方违反出资义务,在甲方要求整改的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取消未执行的扶持政策。

因乙方提交资料、报告延期,导致项目有关手续办理时间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8、生效

投资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不可抗力、发生纠纷并调解无效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土地流拍,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终止。

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所有权利义务自动概括转移给项目公司。

三、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到2025年和未来15年的发展愿景,要求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规划的发布也为锂电池行业发展指引了最新方向。

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优秀的企业文化和过硬的制造企业管理能力,公司在研发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的同时,对新型硅碳/硅氧负极材料进行研发投入,提前布局前沿技术。

本次公司与天水市政府合作投资,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要求,公司实施多元化战略,进入新能源领域,加快公司新产业一体化布局,形成"油气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双主业战略。公司凭借在高端工业产品研发制造管理的丰富经验和技术积累,充分利用天水地区的资源优势,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把握未来锂电池市场的广阔机遇,推动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签订的投资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实施尚需取得能耗指标,完成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工业用地审批、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并具备其他建设条件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开展的业务属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项目开展过程中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因素、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投资周期较长,且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经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4、投资协议中提及的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可能存在部分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实际投资金额以项目具体实施的投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66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53,810,888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公司于 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的靖远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33元/股,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初始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021年6月3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 年6月2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剔除已回购股份46,733,789股后的2,240,237,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靖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3元/股调整为3.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公司本次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靖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3元/股调整为3.13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7)。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53,810,888股后的2,233,1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本次实施 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0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0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本公司回购库存股以外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10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9月27日至登记日2021年10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照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2021年上半年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23,316,016.20元,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86,971,050股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为0.097647元。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647元/股(最终除权除息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31号靖煤大厦四楼

咨询联系人:杨芳玲

咨询电话:0931-8508220

传真电话:0931-85082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67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23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3.13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1 号文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1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靖远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27”。本次发行 28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8,000,000 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53,810,888股后的2,233,1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66)。公司2021年半年度派发现金股利总额223,316,016.20元,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86,971,050股计算,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为0.097647元。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靖远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靖远转债”转股价格为3.23元/ 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13元/股(计算过程为:P=Po-D =3.23元/股-0.097647元/股=3.132353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免长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欣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2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欣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1-079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一07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5,86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欣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2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欣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5亿元及15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欣公司提供担保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滨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30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都花园新宁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金额:公司为滨欣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亿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欣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欣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05,862.06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5%,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7,270.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嘉实养老2040混合(FOF)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嘉实优质核心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优质核心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优质核心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核心两年持有期混合A,基金代码:011805;嘉实优质核心两年持有期混合C,基金代码:011806)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两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基金管理人自认购/申购份额的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