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9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1-050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9月29日,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德利)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9月27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夏柱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36%的股权,并以现金方式向陈学高出售所持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利工贸”)100%股权,之后宁波亚丰将其持有的562,553,100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如下:

2.1 整体方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亚锦科技36%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陈学高出售所持安德利工贸100%股权,之后宁波亚丰将其持有的562,553,100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公司行使。

本次重组中,上述两项交易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交易因未获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本次交易其他各项内容均不予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 具体方案

2.2.1 交易对方

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为陈学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 标的资产

亚锦科技36%的股权和安德利工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亚锦科技36%的股权转让对价暂定为24.56亿元,最终的交易价格将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后续基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亚锦科技评估值(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经友好协商后最终确定,并在正式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

参考截至2021年6月30日安德利工贸账面净资产10.73亿元,本次拟出售安德利工贸100%股权价格暂定不低于10.73亿元,安德利工贸100%的股权最终交易价格将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后续基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经友好协商后最终确定,并在正式的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中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4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重组事宜编制了《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陈学高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根据陈学高与宁波亚丰于2021年9月9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陈学高将其持有的公司15%的股份转让给宁波亚丰,本次交易完成后陈学高持有公司7.24%股份,宁波亚丰持有公司15%股份,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逐条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主要资产和业务,因此本次拟出售资产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预计均超过50%。

根据本次交易议案,上市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为亚锦科技36%股权,在取得宁波亚丰持有的亚锦科技15%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后将取得亚锦科技的控制权。亚锦科技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涨幅超过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20%标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拟决定在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后,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通过的议案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其他相关事项并依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告股东大会通知,由股东大会对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1-051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 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36%的股权,并以现金方式向陈学高出售所持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利工贸”)100%股权,之后宁波亚丰将其持有的562,553,100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如下:

2.1 整体方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亚锦科技36%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陈学高出售所持安德利工贸100%股权,之后宁波亚丰将其持有的562,553,100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公司行使。

本次重组中,上述两项交易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交易因未获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本次交易其他各项内容均不予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 具体方案

2.2.1 交易对方

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为陈学高。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 标的资产

亚锦电子36%的股权和安德利工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亚锦科技36%的股权转让对价暂定为24.56亿元,最终的交易价格将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后续基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亚锦科技评估值(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经友好协商后最终确定,并在正式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

参考截至2021年6月30日安德利工贸账面净资产10.73亿元,本次拟出售安德利工贸100%股权价格暂定不低于10.73亿元,安德利工贸100%的股权最终交易价格将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后续基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经友好协商后最终确定,并在正式的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中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4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重组事宜编制了《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陈学高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根据陈学高与宁波亚丰于2021年9月9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陈学高将其持有的公司15%的股份转让给宁波亚丰,本次交易完成后陈学高持有公司7.24%股份,宁波亚丰持有公司15%股份,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逐条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慎判断,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主要资产和业务,因此本次拟出售资产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预计均超过50%。

根据本次交易议案,上市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为亚锦科技36%股权,在取得宁波亚丰持有的亚锦科技15%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后将取得亚锦科技的控制权。亚锦科技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涨幅超过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20%标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21-052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一般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相关资产的财务数据、评估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6%的股权,并以现金方式向陈学高出售所持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后宁波亚丰将其持有的562,553,100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本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后续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终方案及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公司再次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是否能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1-053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德利”)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出资的方式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安孚能源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孚能源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安孚能源科技。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二)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西路201号(安德利广场内)

(三)注册资本:不超过70,000万元

(四)拟定经营范围:

对新能源行业和电池产业进行投资;研发、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池(组)、锂离子蓄电池组、镍氢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电池材料等;各类电池配件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研发、开发及转让等。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1、出资方式: 公司拟以货币形式出资;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注* 上述信息均以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的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在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下,我国能源行业发展迎来了进入全面持续快速发展轨道。本次投资是公司响应市场发展变化顺势而为之举措,公司将重点开拓以电池能源行业以及新能源投资的技术服务市场;积极开拓新业务,捕捉新能源领域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制造领域的商机,为公司在能源板块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安孚能源科技后,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新设立的公司将被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三)安孚能源科技将作为公司新的主营业务发展以及创新业务布局的平台,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设立安孚能源科技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宽新的业务领域,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拟投资设立新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核准。

(二)拟设立公司成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涂善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郁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与本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并清算注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于2019年9月12日成立,基金自成立之日起未寻找到符合退出时间要求且有较高收益的项目进行投资,致使基金出现《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第五十七条第(七)点约定的终止事由(即合伙目的无法实现),为保护资金安全,提高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基金的管理人于近日向全体投资者发起解散并清算注销该基金的议案。为加快回笼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解散并清算注销该基金,并按照《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对该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解散并清算注销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情况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裁兼首席专家谭广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谭广文先生由于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副总裁职务后,谭广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首席专家。目前,谭广文先生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退休离任副总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谭广文先生关于辞任副总裁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谭广文先生持有本公司102,9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7%,辞去副总裁后将遵守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谭广文先生任职副总裁期间对公司做出的积极贡献深表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总裁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郁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 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郁成先生简历

郁成,男,1987年出生,获得中山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以及英国爱丁堡大学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1年9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计划合约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投融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普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西藏善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普邦园林(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郁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况: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②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③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④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⑤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⑥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解散并清算注销广东肇庆

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年9月29日,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并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拟解散并清算注销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33,500万元,与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人”)、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农业基金”)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签署《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进度,首期出资由省农业基金管理公司、省农业基金、普邦股份分别缴纳40万元、330万元、630万元,首期出资共计1000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10月完成首期出资。

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省农业基金管理公司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未进行任何项目投资。

二、本次拟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的原因

公司于近日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关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2021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通知,由于基金出现《合伙协议》第五十七条第(七)点约定的终止事由(即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农业基金管理公司经与各合伙人协商一致,拟根据《合伙协议》第五十八条规定进行清算。

三、本次拟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公司加快回笼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2021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3、《广东肇庆普邦农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09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1,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IBKYK-BZ-21-011),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田”或“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IBKYK-OL-21-013)(以下简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9日。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下列两项:(1)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偿还和支付的本金(包括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借款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2)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保证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上述担保在本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海立田提供1,500万元的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30,102,194.4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16%。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30,102,194.4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16%。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09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5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项,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单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合计在授权时间内任意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17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一、本次认购产品基本内容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议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使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司累计委托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3,000万元,均在公司审批额度内,其中39,000万元资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非公开发行99,273,607股股票,深智城拟以人民币409,999,996.91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3月29日,夏传武先生与深智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夏传武先生拟将持有的93,000,000股公司股份之表决权不可撤销地、长期排他性地委托给深智城,《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2021年4月15日生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智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深智城将持有公司99,273,607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4.68%,合计将拥有公司192,273,607股股票的表决权,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8.44%。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6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9日等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二、进展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深智城转发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554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554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永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徐永寿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3,84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2021年9月29日,公司接到徐永寿先生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9月28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徐永寿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徐永寿先生的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进展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徐永寿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目前,徐永寿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将继续关注徐永寿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徐永寿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