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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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邓晓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邓晓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邓晓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邓晓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邓晓娟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邓晓娟女士简历

邓晓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诚志医药营销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安徽大东方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金寨立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邓晓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