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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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国航发东安签署《搬迁协议》的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国航发东安签署《搬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搬迁涉及在用的土地约22.48万平方米、房产约14.36万平方米、生产线设备等资产。

2、本次搬迁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搬迁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涉及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拆迁事项概述

(一)概述

由于历史渊源,公司与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东安”)共用一个厂区,且在动能、综合服务等方面有诸多关联,近年来,随着双方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厂区已不能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与中国航发东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搬迁协议》,公司拟搬迁至新区。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航发东安签署〈搬迁协议〉的议案》,同意本次搬迁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搬迁事项涉及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拆迁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搬迁协议》主要内容

(一)搬迁涉及资产

1、公司在用的土地约22.48万平方米(证载权利人均为中国航发东安)

2、使用房产约14.36万平方米

3、生产线设备等其它资产。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

中国航发东安,隶属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是以研制生产轻型航空动力、航空机械传动系统、航空机电产品、铝镁合金铸造和高精管轴管材产品为主的航空制造企业,法定代表人:秦余春,注册资本:156459万元,住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51号。公司与中国航发东安不存在关联关系,《搬迁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搬迁时间安排

整个搬迁进度在5年内完成。

(四)搬迁协议金额

公司整体搬迁出现有厂区,中国航发东安需支付30,000万元(包括公司自有资产出售和搬迁补偿),扣除公司对中国航发东安历史债务6000万元,中国航发东安实际向公司支付金额为24,000万元。

(五)生效及效力

搬迁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取得各方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航发东安在同一厂区内,在空间、时间、能源和成本等方面均受到制约,更无法满足下一代高效发动机产品需求,现有厂区已严重影响公司未来发展。公司搬离现有厂区后,可有效解决产销量持续增长带来的物流不畅、运营成本增加等系列问题,同时满足公司高效发动机和大排量发动机生产线建设要求,更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搬迁将利用哈尔滨地区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实现产业规模倍增,公司将形成具备经济规模的传统及新能源动力总成一体化研发制造基地,打造兵装集团和中国长安在哈尔滨市的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搬迁期间,公司将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搬迁期间客户订单的正常生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搬迁补偿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有利影响,公司后续在收到搬迁补偿款后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5点

召开地点:公司8#工房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4日

至2021年10月15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5:00-2021年10月15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9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号)。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5:00至2021年10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注意事项

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现场参会股东请关注并遵守相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等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要求,登记相关信息,进行体温监测等,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3、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451)86528172

3)传真:(0451)86505502

4)邮编:150066

5)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51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1-04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8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与中国航发东安签署〈搬迁协议〉的议案》(详见2021-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1-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