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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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一9:25, 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大会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1)方案概要

(2)交易对方

(3)标的资产

(4)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对价

(5)对价形式

(6)价款支付

(7)交割

(8)过渡期损益

(9)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批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4日及2021年9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议案2的各项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

5.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8日8:00至17:00止。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9-2024121 公司传真:0429-2101801

邮政编码:125003 联系人:刘建平 刘采奕

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1”,投票简称为“锌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2021年10月11日9:15一9:25, 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备注:

1.委托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