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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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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四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5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4,8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2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6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6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7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17,743,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340人。

6、2016年10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江宏、肖亚军、易广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9,743,000股调整为19,651,000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40人调整为33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43,000股调整为17,651,000股,预留部分2,000,000保持不变。

7、2017年2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付磊、任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9,651,000股调整为19,045,000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37人调整为33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651,000股调整为17,045,000股,预留部分2,000,000保持不变。

8、2017年6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李其生、邹锐、倪学习、蔡涛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李其生169,000股、邹锐33,200股、倪学习80,000股、蔡涛14,200股)合计29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35人调整为33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045,000股调整为16,748,600股,预留部分2,000,000保持不变。

9、2017年8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熊甜、何小仁、靳春桥、罗云云、汪海山、沈倩倩、魏萍、关帅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熊甜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60股、何小仁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靳春桥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罗云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620股、汪海山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沈倩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60股、魏萍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72,140股、关帅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700股)合计576,1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31人调整为3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748,600股调整至16,172,420股,预留部分2,000,000股保持不变。

10、2017年9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1,935,5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2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26人。

此次授予完成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为18,107,9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3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72,42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

11、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徐峰、钟玉祥、肖晓云、黄玉香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徐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5,000股,钟玉祥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750股,肖晓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390股,黄玉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590股)合计116,73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8,107,920股,调整至17,991,1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3人,调整至319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172,420股,调整至16,055,69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2、2017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卢利、罗春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卢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9,000股,罗春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60股)合计25,56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91,190股,调整至17,965,6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9人,调整至317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055,690股,调整至16,030,13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3、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袁王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袁王汉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8,000股)合计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65,630股,调整至17,947,6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7人,调整至316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030,130股,调整至16,012,13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4、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孙辉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孙辉强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2,240股)合计12,2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47,630股,调整至17,935,3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6人,调整至315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012,130股,调整至15,888,89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5、2018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周长军、黄家保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周长军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1,610股,黄家保持有预留授予限制股票18,700股)合计30,31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16,690股,调整至17,886,3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5人,调整至314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5,999,890股,调整至15,988,28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25人调整至24人,授予数量由1,916,800股,调整至1,898,100股。

16、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王振武、何小波及岳红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王振武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5,000股,何小波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75,500股,岳红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8,000股)238,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7,886,380股,调整至17,647,8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4人,调整至311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5,988,280股,调整至15,749,780股,预留部分24人,授予数量1,898,100股保持不变。

17、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刘津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60股,李强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740股,陈春辉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邱建标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 股)合计72,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43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数由17,647,880股,调整至17,575,5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1人,调整至309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5,749,780股,调整至15,707,48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4人调整至22人,授予数量由1,898,100股,调整至1,868,100股。

18、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8,360股,占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17.58%。

19、2018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徐万同、周志云、杜娟、孟苏焘、邵锋、许蝶龙、李星星、李蔚、谢杰、王燕红、罗娟、张静楠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9,59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数由17,575,580股,调整至17,005,9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9人,调整至297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5,707,480股,调整至15,137,890股;预留部分22人,授予数量1,868,100股保持不变。

20、2018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81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14%。

2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贾萧赫、张明林、刘芳荣、李直强、潘茹、孙 欣、李桂芳、马宏杰、陆成龙、张婉华 10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贾萧赫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48,580 股、张明林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5,020 股、刘芳荣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2,640 股、孙欣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300 股、李桂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0 股、马宏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850 股,潘茹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6,830 股、陆成龙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9,000 股、张婉华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9,000 股)264,22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数由 17,005,990 股,调整至 16,,741,77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7 人,调整至 290 人,首次授予 数量由 15,137,890 股,调整至 14,908,50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22 人调 整至 19 人 ,授予数量由 1,868,100 股,调整至 1,833,270 股。

22、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祁爱菊、刘崇德、袁飚、潘燕青、朱海燕、兰清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祁爱菊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6,500 股,刘崇德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39,340 股、袁飚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7,800 股、潘燕青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780 股、朱海燕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400 股、兰清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6,830 股)263,65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股数由 16,741,770 股,调整至 16,478,1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0 人,调整至 285 人,首次授予 数量由 14,908,500 股,调整至 14,661,68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9 人调 整至 18 人 ,授予数量由 1,833,270 股,调整至 1,816,440 股。 23、 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虹、孙志君、李康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张虹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0 股,孙志君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56,000 股、 李康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1,500 股)115,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股数由 16,478,120 股,调整至 16,362,6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5 人,调整至 282 人,首次授予 数量由 14,661,680 股,调整至 14,546,18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3、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韩杰、李尉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韩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 股,李尉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57,190 股)71,190 股 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由 16,362,620 股,调整至 16,291,43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2 人,调整至 280 人,首次授 予数量由 14,546,180 股,调整至 14,474,99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4、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姚毛毛、王小玲、文韬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 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姚毛毛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00 股,王小玲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9,100 股, 文韬持有二期首次授予 限制股票 14,000 股)47,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 16,291,430 股,调 整至 16,243,83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0 人,调整至 277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14,474,990 股,调整至 14,427,39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5、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明生、张梦华、苏海峰、李小明、叶艳丽、曾祥辉、张彬、潘美琴、颜义平、姚玉金、王创文、杨淳、薛玉、刘晶、王刚、刘少明、 伍志平、廖中华、王健、雷林、曹玉兰、李桂荣、陈国宏 2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 高明生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7,200 股,张梦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28,840 股,苏海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160 股,李小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800 股,叶艳丽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000 股,曾祥辉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960 股,张彬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7,600 股,潘美琴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160 股,颜义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000 股,姚玉金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20 股,王创文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杨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2,000 股,薛玉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8,800 股, 刘晶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000 股,王刚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160 股,刘少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000 股,伍志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160 股,廖中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200 股,王健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4,000 股,雷林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0 股,曹玉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720 股,李桂荣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陈国宏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0 股) 596,28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 16,243,830 股调整 至 15,647,55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77 人,调整至 254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4,427,390股,调整至13,831,11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6、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姜秀丽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15,647,550股调整至15,643,55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4人,调整至 253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3,831,110股,调整至13,827,11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7、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兴琴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 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7 元/ 股。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 15,643,550 股调整 至 15,639,55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3 人,调整至 252 人,首次 授予数量由 13,827,110 股,调整至 13,823,11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8、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 对象中程璟、郜红露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程璟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2,000 股,郜红露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20 股)62,02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43 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 15,639,550 股调整 至 15,577,53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52 人,首次授予数量 13,823,11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18人调整至 16 人 ,授予数量由 1,816,440 股调整至 1,754,420 股。

29、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 对象中张黎、刘金元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 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000 股,刘金元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0 股)30,000 股进行回购 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 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7 元/ 股。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 15,577,530 股调 整至 15,547,53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2 人调整至 250 人,首 次授予数量由 13,823,110 股调整至 13,793,11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6 人 ,授予数量为 1,754,420 股。

30、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 对象中鉴于激励对象中周怡、杨石民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周怡持有二期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48,000 股,杨石民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 股)52,0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 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7 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 15,547,530 股调整 至 15,495,53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0 人调整至 248 人,首次授 予数量由 13,793,110 股调整至 13,741,11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6 人 ,授予数量为 1,754,420 股。

31、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王韬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43 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 15,495,530 股调整至 15,488,53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48 人,首次授予数量为 13,741,11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6 人调整至 15 人,授予数量由 1,754,420 股调整至 1,747,420 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一)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里约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48个月内按10%:20%:30%:40%的比例分四期解锁。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成就说明:

(二)锁定期于2021年9月14日届满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48个月内按10%:20%:30%:40%的比例分四期解除限售。

2016年2月25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工作,确定2017年1月23日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2017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故锁定期于2021年9月14日届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于2021年9月14日后成就。

三、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4,8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26%。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各激励对象在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获授总数的比例为40%,在计算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过程中,各激励对象本期可解锁股份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直接取整数部分股份计算所得。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未包含本公司董监高。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锁定安排、解锁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占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部分的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1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富安娜已就本次解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本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可按《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5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修改说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2021年9月30日公司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时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届满,公司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于2021年9月23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了张健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

张健强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基本情况:

张健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6年出生,毕业于韶关大学。先后任职于东帝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设计师;2002年进入公司,现任本公司产品研发部设计师。 张健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5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上午 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林国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国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林镇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林炫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林汉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龙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郑贤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徐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陈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郭逸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以上事项议案均已由2021年0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及由2021年0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09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议案1、2、3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 事5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9:00-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 股东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 东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 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 电子邮件方式以2021年2月5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4

电子邮件:gongyun@fuanna.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 龚小姐 0755-2605509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27 ”,投票简称:“富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上午9:15 -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上午9:15-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提前四至七日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附件二:

回 执

致: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下午2:30举行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5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9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南山总部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部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陈国红女士、何雪晴女士,独立董事张燃先生、孔英先生、郑贤玲女士、张龙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拟设置4名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提名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林镇成先生、林炫锟先生、林汉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龙平先生、郑贤玲女士、徐波先生、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履历详见附件一。

以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4,84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2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2: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1. 林国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 年出生,高中学历。曾任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创办本公司前身深圳富安娜家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并历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林国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3,111,710 股,持有公司37.75%的股权,林国芳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国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林国芳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陈国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供职于深圳市东宝制品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深圳新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红科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陈国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123,238股,持有本公司14.72%的股权,陈国红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国红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林镇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7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电商事业部经理、电商网络分销总监助理、电商策划副总监、电商市场总监、电商事业部、供应链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林镇成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份259,962 股,林镇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国芳先生为父子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林镇成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林炫锟:男,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99 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悉尼大学。林炫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林炫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国芳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国红女士为母子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林炫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林汉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历任公司家纺研发副总监,研发中心总监。林汉凯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793,04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汉凯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1、 张龙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批二级教授,主要从事会计审计学的教学和研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委员会 资深委员。现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龙平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王平:男,中国香港国籍,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历任中国稷山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EV Capital Pte Ltd. 董事、副总裁,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光大(中国)车辆零部件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现任 SANERGY GROUP LIMITED 董事。王平先生现任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平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平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郑贤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生,经济学博士,副教 授,具有从业资格的证券分析师,现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战略顾问,主要从事产业与公司战略研究。郑贤玲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郑贤玲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徐波:男,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市架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波先生现在为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时代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 培训结业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徐波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在公司南山总部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庆贤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于2020年9月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陈凯先生、郭逸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二、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及资格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凯先生: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毕业于南昌理工学院。先后任职于科思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采购经理职位;宁波太平鸟巢艺术传播有限公司采购经理职位;现任职本公司高级采购经理职位。陈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陈凯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郭逸飞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毕业于比利时列日大学, 2017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电商事业部运营中心副经理。郭逸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逸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郭逸飞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6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不涉及交易和转让,属于股权的共同控制关系的解除。

2、本次共同控制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通知,获悉林国芳先生与陈国红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且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向公司递交了《协议》,该协议经林国芳、陈国红于2021年 9月23日共同签署,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解除婚姻关系前,林国芳先生持有公司313,111,710股股票、陈国红女士持有公司122,123,238股股票。经一致协商,两人对解除婚姻关系前所持有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所有权分割进行确认,林国芳先生持有公司313,111,710 股股票、陈国红女士持有公司122,123,238股股票,林国芳、陈国红对上述股权分割结果一致同意,不存在异议和任何纠纷。

综上所述,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后,林国芳先生持有公司313,111,71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75%,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林国芳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仍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变为林国芳先生,本次共同控制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