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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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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9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和2021年10月1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9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做强做大生态环保第一主业,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青龙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0,614.99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由泰达环保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青龙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500吨/日(含污泥50吨/日),达产年均处理垃圾18.25万吨。

董事会认为,该项目由泰达环保及项目公司投资,如顺利投产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提高盈利水平,进一步扩大并巩固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在京津冀地区的市场规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暨变更部门名称及职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提升公司“双碳”政策研究实力及研发能力,做大做强生态环保第一主业,公司拟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将“投资Ⅱ部”更名为“碳中和技术中心”,并部门职能新增政策研究与技术研发的职能,保持投资管理职能不变;将投资Ⅰ部更名为“投资管理部”,部门职能不变。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组织架构,有助于公司提高研发技术赋能,有助于提高生态环保产业投资管理水平,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把握市场机遇、做优做强生态环保主业,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96)。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9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

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生态环保第一主业,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青龙项目”)。青龙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0,614.99万元,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苏丈子村,建设用地80亩,服务范围为青龙满族自治县主城区及周边乡镇。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500吨/日,含污泥50吨/日(配置一条50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生产线和一套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包括红线内处理设施及红线外部分配套。达产年均处理垃圾18.25万吨。

青龙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由泰达环保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以及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9,52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信息为准)

1. 名称:青龙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住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苏丈子村

3. 注册资本:9,520万元

4.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环保类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固废治理。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类项目的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

(二)股权结构图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三、投资测算

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股权投资报告》,青龙项目总投资为30,614.99万元,其中项目公司资本金为9,520万元,由泰达环保自筹,债务融资21,094.99万元,由泰达环保或项目公司通过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解决。

按项目中标价格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110元/吨、污泥处理服务费200元/吨测算,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综上,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且风险可控。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泰达环保拟与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青龙住建局”)签订《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各方

甲方: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依法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青龙满族自治县特定范围内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权利,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项目工程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并对项目工程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通过出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上网电量而获得售电收入。

2.本项目设计总处理规模为500吨/日(含污泥50吨),建设一条50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生产线,年处理垃圾量为182,500吨。配置一套 12MW 的汽轮发电机组,中温次高压式汽轮发电机及及污泥烘干设备等。

3.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青龙满族自治县主城区及周边乡镇。

4.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建设期不超过24个月。

5.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使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6.特许经营期内,项目运行的日基础需求量为设计供应量的60%(即300吨/日)。当甲方日实际供应垃圾量不足日基础需求量时,当日处理垃圾量按照300吨核算。本项目所涉及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7.乙方所生产的除自用外的剩余电量按照相关程序并网,上网电价按国家和河北省、秦皇岛市相关政策执行。

8.甲方负责将项目用地按用地性质纳入规划,并协助乙方依法以出让等方式取得垃圾焚烧处理厂场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乙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项目用地,所产生的土地费用计入项目建设成本。本项目暂定用地为80亩,选址在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苏丈子村,如后期需要调整,可另行约定。

9.乙方需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2,000万元土地出让保证金,未按时缴纳,实施机构按土地出让保证金金额的2%每日计取,作为延误违约金在履约保函中提取;若超出20日乙方仍未缴纳,则实施机构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取履约保函中的全部金额。

最终以正式签署的《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为准。

五、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旨在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生态环保产业全国布局。如项目能顺利投产,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做大做强生态环保第一主业,提升行业竞争力,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由泰达环保及项目公司投资,不会给公司造成财务压力。

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如顺利投产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提高盈利水平,进一步扩大并巩固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在京津冀地区的市场规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投资报告》

(三)《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拟签)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