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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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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5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2日

至2021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5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担保人名称: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四桥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江四桥公司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及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钱江四桥公司为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合同等。

钱江四桥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钱江四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人钱江四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钱江四桥公司100%股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以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钱江四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签订了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务人(授信申请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

4、被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

5、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保证最高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7、保证额度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钱江四桥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是为满足其经营业务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本公司无其他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合同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41号)

二、《关于子公司继续认购信托计划的议案》

鉴于“厦门信托-聚财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汇浩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劣后方,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自有资金认购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同意本公司承担该信托计划的补仓义务。该信托计划可分期设立,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8亿元,优先、劣后比例不超过1:1,投资期限不超过2年,信托资金投资于沪、深交易所A股股票、港股通股票等(具体投资范围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由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续担任投资顾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叶林富先生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谢铁根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720,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1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谢辉宗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48,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17%;公司监事谢昭庭女士持有继承所得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谢铁根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8,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谢辉宗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6,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谢昭庭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8,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董事谢铁根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谢辉宗先生、监事谢昭庭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及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说明:

1.谢铁根先生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谢辉宗先生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谢昭庭女士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谢昭庭女士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谢昭庭女士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谢昭庭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1-05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9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赵志齐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赵云梅女士发来的《辞职报告》,赵云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人事总监职务。

公司通过市场化招聘,经公司总经理王鹏先生提名,并从政治、素质、能力、经验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提议聘任宋海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海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海洋,男,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建筑工程中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曾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审计监察经理、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一)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三)经对拟聘任人员的审查,宋海洋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新聘财务总监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220,000,000.00),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用途为企业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公司上述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其中壹亿元整(¥100,000,000.00)信用免担保,另壹亿元整(¥100,000,000.00)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1-05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新聘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赵云梅女士发来的《辞职报告》,赵云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赵云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人事总监职务。

公司通过市场化招聘,经公司总经理王鹏先生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海洋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一)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三)经对拟聘任人员的审查,宋海洋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 月 29 日

附件:

宋海洋先生简历

宋海洋,男,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建筑工程中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曾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审计监察经理、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兴国际”)持有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148,359,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6%。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7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珍兴国际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6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6%。减持价格按照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珍兴国际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珍兴国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珍兴国际、珍兴国际之母公司HARRISON SHOES INT’L CO.,LTD.、昆山珍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珍兴国际,珍兴国际之母公司HARRISON SHOES INT’L CO.,LTD.,实际控制人陈玉珍、吴珍芳、陈玉荣、陈玉芳、陈玉兴及一致行动人陈芳德,间接持有公司上市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正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持股5%以上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单个股东任意连续三个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公司间接股东陈玉珍、陈玉兴、陈芳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珍兴国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公司将督促珍兴国际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9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2020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部分董事2020年度年薪兑现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公司正职(董事长、总经理)年薪为72万元,2020年度公司部分董事薪酬按岗位任职时间及相应分配系数计算确定。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年薪兑现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0年度公司正职(董事长、总经理)年薪为72万元,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岗位任职时间及相应分配系数计算确定。

注2:金更忠先生于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且在境外履职,薪酬总额参照相关标准确定。

注3:周龙先生于2020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薪酬总额参照市场化标准确定。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龚骋昊先生、杨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4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龚骋昊先生、杨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龚骋昊、杨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危刚先生、周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危刚先生、周龙先生因组织上工作安排的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刚先生、周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危刚先生、周龙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简历

龚骋昊,男,198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义乌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

杨旸,男,198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展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进口商品市场分公司总经理,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