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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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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采取现场与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勇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9 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燕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燕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长黄淦雄先生提名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勇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何勇军先生已于2016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何勇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何勇军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雄塑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203

联系电话:0757-81868066

传真电话:0757-81868063

电子邮箱:XS300599@126.com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何勇军个人简历

何勇军:男,出生于197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硕士。曾任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9月起任公司证券部总监。

何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8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 5 号晋西宾馆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8日

至2021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已于2021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持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填好的《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1)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法人股东还须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及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办理;异地股东或不能到现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三) 登记地点: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 5 号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030027

(四) 联系人:于凡 母旭华

联系电话:0351-6628286

传真:0351-6628286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晋西车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5日 9点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本公司H股股东之投票事项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之出席资格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A股股东(亲身或其代理人),请于2021年10月22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参会回执见附件2)。未能在以上日期前提交参会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1年10月25日8:00-9:00。

会议开始以后,在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将终止,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中心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7891199

传 真:0371-67891000

邮 箱:ir@zmj.com

联系人:张海斌、习志朋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1、时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河南省、郑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查验结果异常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4、发送传真、邮件进行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方式,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5、拟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之出席回复时间和方式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回执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1-07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鲁国强先生、监事沈财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鲁国强先生和监事沈财兴先生发出的通知,鲁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9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沈财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59,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鲁国强先生

职务:董事

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鲁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9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

(二)沈财兴先生

职务:监事

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财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59,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鲁国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改善生活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二)沈财兴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改善生活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说明

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鲁国强先生、监事沈财兴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董事鲁国强先生、监事沈财兴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鲁国强先生还承诺: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拟买卖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作为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鲁国强先生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本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已作出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保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的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鲁国强先生和沈财兴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鲁国强先生和沈财兴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鲁国强先生和沈财兴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鲁国强先生和沈财兴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鲁国强先生和沈财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一临057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公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临058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临058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5日

至2021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项提案已经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 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下午 14:30-15:00)

(五) 联系电话:0943-8810832 传真:0943-8811778 联系人:郭佳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授权委托范围。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1年9月29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53.20万份

●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70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微网络”或“公司”)已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8月20日,向符合条件的17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53.70万份,行权价格为57.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微网络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年9月29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登记股票期权153.20万份,实际登记数量与授予数量存在差异系因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授予其的全部权益,该部分股票期权为0.5万份,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予登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年8月20日

2、授予数量:153.20万份

3、授予人数:170名

4、行权价格:57.3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计划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3)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2021-2023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在2021-2023年的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绩效考核3分以上即“合格”,不满3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情况

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股票期权153.20万份。

三、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实际登记的153.20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3375.57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股价、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编号:2021-064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