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托理财受托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徽银理财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品190001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理财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或“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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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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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现金流转,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新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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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组合投资于存放同业等货币市场工具、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债券、存款等债权类资产。其中,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为80%-100%,符合监管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合计投资比例为 0-20%。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非因理财产品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在允许转让、恢复交易的 15 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的投资比例。产品投向如有变化,除了高风险类型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并履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程序。本理财产品总资产不超过产品净资产的140%。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的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受托方有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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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理财金额2,000万元,占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84%,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此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可随时赎回,整体风险较低,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六、决策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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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机构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
2、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金公司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沈璐璐女士、王浩楠先生。现因王浩楠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陈晓静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王浩楠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沈璐璐女士、陈晓静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对王浩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陈晓静女士简历
陈晓静女士,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于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主板IPO、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H股IPO、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港股IPO、五谷磨房食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港股IPO、中电建水环境公司跨境并购等项目。陈晓静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东九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为东九能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074万元(含人民币236,000万元,美元4,500万元);(外币均按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折算)。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九能源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3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与蔡丽红女士,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分别为东九能源申请招商银行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与蔡丽红女士本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1,098,439万元(含682,380万元人民币、63,382.96万美元及5,000万港币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授权有效期限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九丰集团为东九能源提供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9月25日
(2)注册资本:31,000万元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27号
(4)法定代表人:贝朝文
(5)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其他化工产品、重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项目除外);危险化学品批发、储存、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2.59%股权;广东盈安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98%股权;广东省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6.43%股权。
(6)截止2021年6月30日,东九能源总资产117,836.00万元,总负债54,498.29万元,流动负债54,489.73万元,所有者权益63,337.71万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97,265.23万元,净利润6,633.8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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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共计800,712.20万元人民币(含人民币523,380.00万元,美元42,282.96万元,港元5,000.0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8.61%。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5日
至2021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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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5日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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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4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 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寅君、肖青 邮政编码:201806
电话:021-69080885 传真:021-69080999
4、 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出席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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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9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实施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与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纳米”)签署《硝酸供应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建立双方长期稳定的战略协同合作关系,提高产业整体水平的战略高度,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技术创新能力,塑造更强核心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互惠互利、共创共赢。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合同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MA6NTRCH6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孔令涛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翠峰街道太和西路1号
经营范围: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名称: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598362304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6月8日
注册资本:129,9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益辉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化肥(各种复合肥、新型肥料等)、化工原料、新材料、建筑材料的研发及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及矿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形成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德方纳米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合作的产品:硝酸,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单价和质量应在同类产品中具有竞争优势。
(二)合作方式
1、 协议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硝酸产品,以保证甲方原料供应。
2、 在协议期内(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直接供应或间接供应硝酸产品。
3、在同等条件下,本合作期间内乙方产品优先满足甲方生产需求。乙方出厂价格优于其它同类供应商时,甲方应优先从乙方采购。
4、乙方产品的技术标准在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的同时,还应满足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
5、在协议期内,一方因生产调整、经营管理等因素造成采购或供应另一方产品有变动,该方应提前 15 天告知另一方。
6、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约定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交货期等来执行具体供应活动。
(三)协议的效力与适用
本框架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对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商讨确定。根据协议,双方可视市场及双方发展需要不断增加合作内容,具体合作事宜应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的合同。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硝酸供应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基于开展后续战略合作而签署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合作双方能够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协同合作关系,旨在提高产业整体水平的战略高度,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技术创新能力,塑造更强核心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互惠互利、共创共赢,面向未来,谋求双方持续跨越式发展。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达成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实施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1、《硝酸供应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战略”)、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价值”)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因自身原因决定提前终止其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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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华业战略、华业价值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6日、2019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2021年6月10日-6月30日的减持比例以当时公司总股本676,339,106股计算;2021年9月10日-9月27日的减持比例以现时公司总股本681,080,306股计算;
3、自最近一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2021年6月16日)以来,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3528%,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2.4382%(含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854%)。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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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2021年9月1日,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2,083,902股、40,923,801股;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676,339,106股增加至681,080,306股;本次行权导致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持股比例分别被动稀释0.0433%、0.0421%,合计被动稀释0.0854%;
2、上表中减持前持股比例以当时公司总股本676,339,106股为基数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以现时公司总股本681,080,306股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本次股份减持没有违反前述预披露公告的相关内容。
3、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其所作承诺的具体内容请查阅预披露公告“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相关内容。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所作承诺的情况。
4、华业战略、华业价值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25层25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9日
至2021年10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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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6月30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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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拟为:2021年10月14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4层中国海防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不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
(五)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自理。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573278
传真:010-88573374
邮箱:zghf600764@163.com
邮编:100044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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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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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2021-03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3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48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