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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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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1-33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2021年9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富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实际核准的融资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金融借贷,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额度内的一切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安排的基础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1-34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安排的基础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为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亿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大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芬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对外提供检验服务,医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商务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食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信用情况:人民银行信用等级是正常类,中信银行内部评级是新A+

2、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海科西路669号

注册资本: 224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阳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2年05月05日

经营范围:中药材提取、原料药(熊胆粉)、片剂、硬胶囊剂、丸剂(微丸、水丸、水蜜丸、蜜丸、糊丸)、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的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信用情况:人民银行信用等级是正常类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图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1、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授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20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0.69%,全部为对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1-3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金马路99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 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金马路999号

联系人:贾伟林 刘红光

联系电话:0435-3910232

传 真:0435-3910232

邮 编:134003

8、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66”,投票简称为“金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不设置总议案。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8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8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1年9月22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李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动,选举李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智行”)作为其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并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金桥智行进行增资以实施该项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8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9月22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智行”)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桥智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实施方式,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募投项目“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金桥智行并使用募集资金向金桥智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8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桥信息”)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智行”)作为其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并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金桥智行进行增资以实施该项目。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相关事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8号《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633,418股新股。公司于2021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33,41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45,647.7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9,543,098.08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202,54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桥智行为其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外,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金桥智行,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促进募投项目更高效开展,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金桥智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7B2Y8N28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史平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0幢2202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硬件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桥智行为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本次增资前后均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金桥智行进行增资。增资后金桥智行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性质不变,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金桥智行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对相应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且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实施主体增加,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扩展公司业务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实质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金桥智行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桥智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实施方式,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募投项目“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金桥智行并使用募集资金向金桥智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请种永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起始日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任期届满日与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同,即至2022年9月9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种永先生简历

种永,男,中国国籍,1973年10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佳宇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尧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四方锅炉集团工程成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上海自贸试验区畅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畅连投资”)持有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447,5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83%,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9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畅连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4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不超过10,447,53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畅连投资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承诺的锁定期内,持续持有公司股份。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累计减持数量可能最高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股本为基数。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畅连投资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4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翔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46,741,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4%,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24,212,82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50%,占公司总股本的2.88%;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翔宇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8日,翔宇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6,000,000 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71%)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股票权利质押业务,质押期限为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2月15日,并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上述登记质押手续已于2021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质押股份均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翔宇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而且股份质押比例较小,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翔宇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5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5号)同意,于2019年1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海通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海通证券的《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海通证券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剩余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民生证券承接。民生证券已委派李晓东先生、阙雯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对海通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李晓东先生、阙雯磊女士简历

李晓东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副总裁。自2010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劲仔食品(003000)IPO项目、北斗星通(00215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卓创资讯IPO项目(在会审核)、惠发股份(603536)2020年再融资项目(已过会待发行)。

阙雯磊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自2007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东诚药业(002675)IPO项目及2015年、2016年、2017年三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惠发食品(603536)IPO项目及2020年再融资项目(已过会待发行)、劲仔食品(003000)IPO项目、安联锐视(301042)IPO项目、卓创资讯IPO项目(在会审核)、北斗星通(002151)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蓝英装备(300293)IPO项目、益盛药业(002566)IPO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