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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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1-041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书面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叶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冀爱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颜晓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杨钢先生、董事朱颖锋先生、独立董事李辰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其各自担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需补选新的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以使本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章程规定和监管要求。

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叶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颜晓斐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起始日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由公司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冀爱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起始日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叶志坚先生、冀爱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颜晓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一至议案三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叶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冀爱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颜晓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一至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了修订,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办,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42。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叶志坚 男 1969年出生,大学学士,澳大利亚籍。2001年5月起担任仲盛房地产(上海)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1993年至2001年曾任仲盛房地产(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冀爱萍 女 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2008年10月加盟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信用评估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投资执行委员会投资风险评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现担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投资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兼财务会计中心总经理、投资执行委员会投资风险管理部(信用风险评估)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颜晓斐 男 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市政工程研究院工程师,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主任科员,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项目计划部副总经理,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649)副总裁,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1200)董事长等职。自2020年12月起,任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长宁区延安西路2099号 上海扬子江丽笙精选酒店3楼多功能厅6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8日

至2021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9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00一3: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政编码:200050。

(二)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8号29楼天宸股份

公司联系电话:021-62782233 联系传真:021-62789070

联系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336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外贸信托·五行添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9月29日起(无固定期限)

● 信托份额类别:五行添益B类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资产管理合同,委托理财本金之前已全部赎回(详见公告临2020-028、临2021-039),现上述理财的收益已全部收到,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尽快提高公司现金理财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经营层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应当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进行不正当使用。

5、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据实际进展情况披露所购买理财产品种类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7、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保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产品名称:外贸信托·五行添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登记系统产品编码:ZXD33Z201808010028422)

3、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

4、信托份额类别:五行添益B类【A类信托份额:单笔认购/首次申购金额小于2000万元;B类信托份额:单笔认购/首次申购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

5、信托期限:20年(可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提前结束或延期)

6、运作方式:开放式。信托计划成立后的每个交易日为本信托计划的开放日,但受托人在受托人网站 (www.fotic.com.cn)发布公告拒绝委托人申购、赎回的日期除外。

7、收益计算天数: 2021年9月29日起(按实际天数计算)

8、风险等级:本信托计划风险等级为R2。按照投资性质分类,本信托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尽管外贸信托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采取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有可能发生致使受托人不能有效规避的风险,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风险责任,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盈亏不作任何承诺。

9、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费用主要包括信托报酬、保管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信托报酬计提:

信托计划信托报酬按日计提,就A/B类信托单位分别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x=Ex×Nx÷当年天数

Hx(x= A/B)为A/B类信托单位每日应计提的固定信托报酬

Nx(x= A/B)为A/B类信托单位每日应计提的固定信托报酬费率,NA、NB为0.15%/年

Ex(x= A/B)为当日A/B类信托单位总份数

当年天数为信托计划存续当年的公历年度的自然天数

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和信托终止日为信托报酬核算日,如核算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核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受托人在信托报酬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报酬支付给受托人。

(2)保管费

保管费按日计提,就A/B类信托单位分别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Bx=Ex×0.05%÷当年天数

Bx(x= A/B)为A/B类信托单位每日应计提的保管费

Ex(x= A/B)为当日A/B类信托单位总份数

当年天数为信托计划存续当年的公历年度的自然天数

保管费按日计提,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和信托终止日为保管费核算日。如核算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核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受托人在保管费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保管费支付给保管人。

(3)销售服务费

本信托计划销售服务费按日计提,就A/B类信托单位分别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Sx=Ex×Rx÷当年天数

Sx(x= A/B)为A/B类信托单位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Rx(x= A/B)为A/B类信托单位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信托成立时RA=0.05%/年、RB=0%。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实际运行情况调整销售服务费率,但调整范围不超过[0%,0.2%]。调整后的销售服务费率通过临时信息披露公告披露,受托人有权单方面调整销售服务费的费率及支付方式。

Ex(x= A/B)为当日A/B类信托单位总份数

当年天数为信托计划存续当年的公历年度的自然天数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和信托终止日为销售服务费核算日。如核算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核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受托人在销售服务费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销售服务费支付给包括受托人在内的销售服务机构。

(4)其它相关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a.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费用(包含信托项目涉及的增值税及印花税等相关税费);b.开放式基金的申(认)购费用及赎回费用等作为交易成本的费用;c. 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d.代理机构手续费、服务费、保管费;e.信托计划推介发行费用;f. 相关账户开户手续费、相关账户管理手续费、银行划款手续费、服务费等;g.信托设立、发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等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诉讼费用、执行费、仲裁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h.信息披露费用;i. 信托业务监管费(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收取);j.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k.信托终止清算时发生的费用及损益。

前述项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信托财产承担,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除。

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信托费用,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受托人因承担受托责任而收取的信托报酬为含税金额,不予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未来另有明确规定,受托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信托财产承担支付的各类信托运行费用均为含税金额,均仅需交易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在发票备注栏中标明信托项目名称。如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未来另有明确规定,受托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要求交易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信托利益的归属与分配

本信托计划不设预期收益率,受托人、保管人等机构均未对本信托计划的业绩表现或者任何回报之支付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1)信托净收益

本信托计划收益来源于所投资的各种金融资产的收益,信托收益为信托财产扣除信托本金及相关费用、负债后的余额。

(2)收益分配原则

a.本信托计划同一类别内的每份信托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b.本信托计划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进行计提,若当日收益大于零时,为受益人计提正收益;若当日收益小于零时,为受益人计提负收益;若当日收益等于零时,当日不计提受益人收益;

c.开放日成功申购的信托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信托的收益分配权益;开放日成功赎回的信托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信托的收益分配权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投资组合比例及投资限制

1、投资策略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合法拥有或具有合法支配权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集合管理、运用,由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策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工具,或由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策为本信托计划聘请投资顾问,并接受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工具,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谋求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2、投资范围

(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含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同业存单、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托公司、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投资于以上货币类资产的资管产品等。

(2)固定收益类工具: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金融债、政府债券、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融机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等),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托公司、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投资于以上固定收益类资产的资管产品等。

(3)监管要求认购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人知晓并接受,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有权机关或机构的其他规定,委托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初始本金金额的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该等认购行为系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投资的一部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归属信托财产。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以信托资金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不代表受托人或任何其他有权机关承诺或保证本信托计划赢利或本金不受损失。

3、投资组合比例

(1)本信托计划各类投资品种投资的市值占信托财产总值比例均为0-100%。(2)非因受托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比例限制的,受托人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信托合同要求。

4、投资限制

(1)信托财产不得运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也不得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2)禁止将信托财产中的证券用于正回购交易;(3)只能投资于标准化资产,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4)禁止投资于信用等级(或信用主体)评级低于AA级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5)禁止投资于信用等级评级低于AA的同业存单;(6)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的金额、资金投向、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期间公司将持续跟踪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

1、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总部位于北京,在华东、华南、西南、西北设立区域总部,并在西安、青岛、武汉、重庆、南京、苏州等地设立财富中心,业务范围辐射全国。

经过30余年发展,外贸信托的品牌影响力、综合经营实力稳居行业前列,公司连续六年行业评级为A。凭借在金融市场上的卓越表现,中国外贸信托蝉联十二届“诚信托奖”,并获得“最佳信托公司”、“最具创新力信托公司”、“最佳风险管理信托公司”、“金牛阳光私募信托公司奖”、“最佳财富管理品牌”、“银行间市场优秀发行人”、“银登中心卓越服务奖”、“优秀家族信托服务金臻奖”、“年度卓越金融品牌传播奖”、“全国青年文明号”、“中央企业先进集体”、“中国企业文化建设标杆单位”等多项大奖。

2、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末,外贸信托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4.04亿元,净资产为189.83亿元;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0.89亿元,净利润为14.21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外贸信托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06.21亿元,净资产64.64亿元,营业收入9.67亿元,净利润8.88亿元。

(四)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本次订立的合同涉及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约为30.97%。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购买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六、风险提示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受益人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所投资的金融产品面临的相关风险、本信托计划提前结束或延期的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等。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