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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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1-044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年9月29日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登记数量:180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人数:5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1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0年7月13日,公司在内部公布《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2日。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9月23日,公司于内部公布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新增激励对象的公示》,将公司本次调整新增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2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0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临2020-060),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商投资字【2020】9号)。本次激励计划已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备案,省国资委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6、2020年10月15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0年12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9、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9月14日

2、授予数量:180.00万份

3、授予人数:5人

4、行权价格:5.81元/股

根据《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股票期权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即5.77元/股);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即5.50元/股);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即5.81元/股);

(4)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3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即5.42元/股)。

5、股权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60个月。

(2)等待期为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各批次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同首次授予行权安排。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银座股份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799、0000000800、0000000801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9月29日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和《银座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1年9月14日用该模型对拟授予的180.00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拟授予的180.00万份股票期权的总价值为246.82 万元。对后续各期的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的股票期权未来未行权的情况,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2、如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票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影响较小。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