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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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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11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1年第1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2,62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20年6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二)公司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可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且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与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在必要时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四、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11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1年第1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1,2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104只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提示性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104只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1年9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0日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公告编号:2021-072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黄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张连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安玉理先生、监事王亚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代行)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士彬、蔡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鲁银投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73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7人,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张连钵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黄琦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杨耀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审议和举手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杨耀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杨耀东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兼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7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商国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审议和举手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商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期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9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专业投资者)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81

债券代码:163860 债券简称:21国金S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专业投资者)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4日

● 债券摘牌日:2021年10月15日

● 本息兑付日:2021年10月15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10月15日开始支付自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0月14日期间的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2、债券简称:21国金S1

3、债券代码:163860

4、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275天

7、票面利率:2.99 %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0月14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1年10月15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0月14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2.99%,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22.527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4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剩余全部本金。

4、本息兑付日:2021年10月15日

5、债券摘牌日:2021年10月15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人:刘科、吴韩

联系电话:028-86690136、028-86699546

2、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人:胡俊华、唐燕

联系电话:0512-6293880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14楼

联系人:冯天娇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专区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9,180万元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咨询”,公司持股90%)注册资本由16,800万元增加到27,000万元,即浙江咨询新增注册资本10,200万元,公司新增认缴出资9,180万元。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咨询进行增资,将为浙江咨询业务拓展及未来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及综合实力。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对投资权限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高洪舟

4、注册资本:16,8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7年6月17日

6、经营范围:国内工程咨询及项目管理,建筑及市政监理,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审计的咨询,工程招标代理,采购代理。

7、股权架构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咨询进行增资,有利于浙江咨询扩大规模,进一步开拓新市场及开展新业务模式,为浙江咨询未来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咨询发展前景较好,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瑞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其中董事林瑞荣、江胜宗、刘焕章、林仁宗、独立董事何贤波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李金发、林材波、独立董事何志儒、黄颖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其中任建军现场出席会议;龚冠华、吴最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义华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萧志仁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章程修订(第十次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2个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意公司将股份总数由914,471,311股变更为903,875,195股,注册资本由914,471,311元变更为903,875,195元,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益群、高毛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