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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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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北京德胜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完成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54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7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公司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凌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王凌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并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21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55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董事李自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自康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大股东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自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自康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自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李自康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已收到第二大股东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函》,提名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凌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凌云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王凌云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王凌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王凌云先生个人简历

王凌云,男,生于1976年,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贵州高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贵州中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贵州交通产业发展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凌云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凌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是《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适宜担任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56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交易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上述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一)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二)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出席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当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9:30-12:0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忠游、岳青华

联系电话:0851-86988177

传真:0851-8698837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25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50081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40, 投票简称:中天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表:

注:1. 每项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6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1年9月10日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安全实训基地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建设安全实训基地,项目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陕西省榆林市捐资支持举办第十七届省运会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陕西省榆林市承办的第十七届运动会捐赠1,000万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购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危化企业保障性住房作为职工公寓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出资1.78亿元申购7栋共1,134套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危化企业保障性住房作为职工公寓。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陕西北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陕西北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北元新能源”)。北元新能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均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持股100%。北元新能源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及风能发电、购售电、供配电网运营服务;碳交易、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可研编著、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评价检测;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充电站、充电桩;电力工程施工(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2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启动200MW光伏发电项目可研立项及其他项目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待完成相关手续并确定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安康市汉阴县梨树河村乡村振兴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对口帮扶村陕西省汉阴县梨树河村支付4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

8.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神木市“百企兴百村”帮扶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对口帮扶村神木市高家堡镇石圪崂村、锦界镇南北沟村、锦界镇枣稍沟村支付帮扶资金85万元。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09.04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 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 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七)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九)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59%,公司货币资金为469,826.91万元。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3.2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9.5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9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未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8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企业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以下统称“六家下属企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2,4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在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2021年度油气产品购销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1年12月31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十八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上述六家下属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签署《2021年度油气产品购销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签订的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全额向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2,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在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1年12月31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十八个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8,396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谭家翔;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的销售、仓储、物流辅助服务、进出口;燃气销售;劳务服务;技术服务;油田生产配套服务;货运代理;船舶服务;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工业生产用二类1项易燃气体(剧毒、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批发(无存储):海事行业安全技术咨询、评估、评价、审核、审查、服务;原油、天然气及副产品的计量、检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岗位技术提高、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垃圾箱、污油水罐租赁;危险化学品批发(不设储存);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151号305办公;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35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9,180.37万元,归母净资产11,125.25万元,资产负债率71.61%;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055.1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95,428.97万元,归母净利润1,320.8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5,626.41万元,归母净资产11,884.87万元,资产负债率73.95%;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3,741.54万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1,270.22万元,归母净利润2,080.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1,87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利霞;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销售;液化石油气及燃气汽车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燃气设备、炊具的安装、维修、租赁;销售炊事用具、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和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天然气和工业气体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和燃料油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液化石油气销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15号滨河大厦1513-2室;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45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239.73万元,归母净资产3,841.56万元,资产负债率38.43%;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98.1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2,523.79万元,归母净利润570.15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578.65万元,归母净资产3,948.11万元,资产负债率39.99%;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30.54万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279.29万元,归母净利润605.1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8月11日;

注册资本:3,49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新顺;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液化烃)、石脑油、溶剂油(油漆及清洗用)生产、销售;原油批发(无储存);石油制品生产、销售;天然气【工业用】充装销售;油田生产后勤配套服务;石油外输作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原油、天然气及副产品的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九路30-1;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45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9,778.03万元,归母净资产3,367.74万元,资产负债率65.56%;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410.2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8,579.32万元,归母净利润986.5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531.00万元,归母净资产4,234.79万元,资产负债率59.79%;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96.22万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3,207.70万元,归母净利润1,735.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3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桂平;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霓兴路57号;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45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987.04万元,归母净资产2,956.75万元,资产负债率50.61%;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30.2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6,547.31万元,归母净利润770.14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627.35万元,归母净资产2,635.28万元,资产负债率43.05%;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92.07万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908.16万元,归母净利润371.6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上述六家下属企业与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签订的油气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的义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4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上述六家下属企业与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签订的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油气产品购销合同包括《陵水17-2气田凝析油购销合同》《2021年渤西液化石油气购销主合同》《2021年锦州20-2液化石油气购销主合同》《2021年锦州20-2凝析油购销合同》《2021年锦州25-1南凝析油购销合同》《丽水36-1凝析油购销合同》《丽水36-1稳定轻烃购销合同》《丽水36-1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2021年度东方终端凝析油购销合同》《2021年横琴终端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2021年度渤西凝析油购销合同》《2021年横琴终端凝析油购销主合同》《2021年横琴终端稳定轻烃购销合同》《2021年度涠洲凝析油购销合同》《崖城13-1凝析油购销协议》《2021年度涠洲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2021年度文昌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和《2021年流花16-2油田群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

保证方式: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上述六家下属企业在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1年12月31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十八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7,482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4,5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1-08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共收到项目经费、新能源补助、稳岗补贴等共39笔政府补助,共计14,279,136.25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注1:由于约70个核算主体对应各类银行,各银行回单与入账时间有少许差异。

注2:相关项目未披露补贴依据的原因为相关政府部门未出具批文。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所有政府补助事项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补助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一)补贴依据

(二)银行回单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7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北京德胜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胜公司”)100%股权及债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挂牌起始价格为15.75亿元。挂牌期满后,凯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龙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2021年9月26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根据挂牌规则和条件,公司转让德胜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给凯龙公司,转让价格为15.75亿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和2021年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挂牌出售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关于挂牌出售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胜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德胜公司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于2021年9月28日将全部转让价款15.75亿元支付给公司,本次交易完成。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凯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郑喜明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丰华园2号楼5520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665965363

经营范围: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凯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情况

2020年,凯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246万元、负债总额为3,805万元、净资产为8,441万元、营业收入为2,596万元、净利润为1,296万元。

(四)凯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凯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凯龙瑞项目投资咨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实际控制人为郑喜明。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