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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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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1-072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所持其全部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并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中电电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发布《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对《问询函》作出回复,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6日,公司发布《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二次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对《二次问询函》作出回复,并公告了修订后的重组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电电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即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为保证各项财务数据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公司需要增加一期审计数据,即审计基准日调整为2021年9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加期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公司将根据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议和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1-073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无锡哈电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哈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披露的《中电电机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

近日,公司收到了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无锡哈电已经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因无锡哈电自设立后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为达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以涛先生出席会议并作记录,公司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焱、赵艳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1年03月17日和2021年04月0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机械”)、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台冠”)、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其中子公司蓝黛机械等拟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3月1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于2021年0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担保增加担保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台冠作为担保方为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担保增加担保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1年09月25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公司子公司重庆台冠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璧山支行”)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9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偿还了该笔款项,与之相关的从合同《保证合同》终止。

2、近日,公司与农行璧山支行签署了《e账通业务合作协议》、《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子公司蓝黛机械与农行璧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子公司蓝黛机械为公司向农行璧山支行申请人民币1,900.00万元 的“e账通”业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565.00万元;同时公司还将以其设备为上述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本次公司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在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13,0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61.7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58%;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5,0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3%。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履行担保余额为67,73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36.97%,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7,425.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43%;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0,30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4%。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子公司蓝黛机械与农行璧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主要内容

1、存款类别:协定存款方式

2、基本额度:人民币50万元

3、存款金额:2,500万元

4、利息:对于协定存款,银行使用电子登记簿记录结算账户每日存款信息,当结算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时,超出基本额度的部分存款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基本额度(含)以内部分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协定存款利率按照央行基准利率上调50基点标准执行,执行年利率1.65%。

5、期限:自2021年9月29日开始,实际执行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乌拉山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风险揭示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乌拉山支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风险可控。公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资金正常周转。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62,500万元(含本次协定存款)。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召集人:董事会

(六)主持人:任正董事长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920,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872,140股的7.69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872,140股的0.41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218,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872,140股的7.2782%。

(九)公司除李小波、冯东、李越冬、黄明董事,郑辉监事因公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920,224股。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情况:

同意12,816,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943%;反对10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057%;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1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43%;反对1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7%;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莉、曾亚西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8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48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城市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9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董事会秘书陈映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陈映红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董事会秘书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映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陈映红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燕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待其取得任职资格后正式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燕芳女士具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与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杨燕芳女士已于2021年9月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公司将在杨燕芳女士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及聘任工作。

杨燕芳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8

电子邮箱:ir@gchche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4108室

邮编:510610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杨燕芳个人简历

杨燕芳,女,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3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2017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监、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杨燕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杨燕芳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秘书,原董事会秘书陈映红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杨燕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杨燕芳女士具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与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杨燕芳女士已于2021年9月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公司将在杨燕芳女士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及聘任工作。

杨燕芳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 真:020-22028115

电子邮箱:ir@gchche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4108室

邮编:510610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杨燕芳个人简历

杨燕芳,女,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3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2017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监、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杨燕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海南椰岛”)股票在2021年9月27日、9月28日、9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彪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冯彪先生、东方君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冯彪、东方君盛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2021年9月27日、9月28日、9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并问询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彪先生及控股股东东方君盛,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自查

经冯彪先生及东方君盛确认,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情况,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冯彪先生、东方君盛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票被冻结

截止本公告日,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票88,932,481股,已经分别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详见2021-012号公告、2018-049号公告、2018-068号公告、2019-081号公告、2020-043号公告、2021-003号公告、2021-058号公告、2021-063号公告)。

公司已在指定媒体披露上述股份被冻结或轮候冻结事项。截止本公告日,东方君盛持有88,932,481股海南椰岛(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4%)股票,已于2017年9月至11月全部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质押已到期尚未赎回或续质。上述股份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情形尚未导致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更。

2、二级市场风险

截止2021年9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9.47元/股,静态市盈率为275.18,

当天换手率为17.6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持股5%以上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股份21,735,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5.28%)的股东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基石”)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首都在线股份不超过12,339,48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近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基石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北京基石持有公司股份21,735,000股,占首都在线股份总数的5.28%,股份来源于首都在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北京基石,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其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减持比例遵循《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减持股份来源:首都在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减持时间区间: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北京基石本次计划减持首都在线股份数量不超过12,339,48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本次减持事项,北京基石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违反任何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北京基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北京基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北京基石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基石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和控股股东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的通知,李缜先生向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申请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同时,国轩控股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3、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9月29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和控股股东国轩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李缜先生和国轩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股份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560,907,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744,836,0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8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16,071,4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3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113,666,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8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97,594,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16,071,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3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88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0%;反对57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2,443,1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643,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6%;反对57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0%;弃权2,443,1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邵长富、王振兴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1-06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8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101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1-066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