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0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方正富邦稳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2021-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其中,公司2021年1-6月在内蒙古新增展厅装修、厂房装修、智能化生产线三个在建工程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与中国长城合资设立子公司长城紫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长城”)。内蒙古长城主要从事信创产品业务(具体包括存储服务器、国产个人电脑、软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国产化信息系统的行业和政府等领域智慧集成,以及光存储产品设备销售等。内蒙古地区拥有丰富的风能、太阳能资源,目前在全国具有较为突出的地理优势和战略优势,根据与中国长城战略合作布局,公司拟将内蒙古长城打造为辐射华北地区信创业务的中心和生产基地,在其所在地建设厂房并打造可量产国产化个人电脑、存储服务器等信创产品,并具备分布式存储器生产能力的柔性生产线;同时在生产基地建设展厅,用于长城信创自研产品、蓝光存储产品和解决方案等展示,便于公司向地区审厂客户进行业务宣传、业务拓展等。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判定标准及内控程序,了解公司2021年1-6月在建工程投资建设情况及转固情况;获取并查阅公司2021年6月末在建工程明细表;查验公司2021年6月末在建工程项目或获取在建工程相关实地照片等;获取并查阅公司2021年6月末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相关合同、发票、会记凭证等资料。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程序及获取的证据,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以及项目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建设进度、相关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可使用状态情况、不存在分批启用以及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与核查了解情况相符;

2、2021年1-6月公司新增较多在建工程项目包括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研发项目、自营项目(提供存储服务)和营销展厅项目,主要系公司新增大容量光存储介质产线采购到货并进入安装调试阶段,逐步拓展存储服务业务,以及进行全国营销网络布局等原因。

问题5、关于期间费用。

半年报显示,2021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2,922.30万元,同比增长21.80%,其中材料费722.65万元,同比下降28.51%,职工薪酬1,226.95万元,同比增长67.56%,研发人员数量由81人增至117人。公司销售费用2,615.07万元,同比增长171.55%,其中职工薪酬1,307.83万元,同比增长195.71%,其他各项目也存在较大增幅。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新增研发人员的专业领域,进入公司后的研发内容及成果;(2)补充披露在研发人员增加的情况下,材料费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销售人员数量、平均薪酬变动,说明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销售费用各项目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收入构成变动情况,说明销售模式是否发生变化。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及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新增研发人员的专业领域,进入公司后的研发内容及成果

2021年1-6月,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保持自身技术先进性,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专业人才从而增加研发人员。公司新增研发人员主要投入到介质研发、硬件研发、软件研发和全息研发四个专业领域。其中随着公司100G、200G大容量光存储介质生产线陆续到位并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公司适当增加了介质研发人员数量以保障大容量光存储介质顺利投产等。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新增研发人员情况及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二、补充披露在研发人员增加的情况下,材料费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新增研发人员主要投入到介质研发、硬件研发、软件研发和全息研发四个专业领域。

2021年上半年公司介质研发、硬件研发和全息研发三个专业领域的研发材料费呈现增长趋势,增长幅度与公司研发投入规模及人员增长趋势基本匹配。2021年上半年度材料费相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28.51%,主要系软件研发类材料费下降所致。软件研发类材料费主要为公司根据研发项目需求,采购软件研发所需的外包模块,以及软件测试设备所需的硬盘、阵列卡、光驱、光碟等材料的支出。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中软件研发材料费较高,主要系公司因特定软件研发项目需求,向供应商委托开发多线程数据移工具、数据容灾备份软件、光盘摆渡机数据库同步系统和永固光存储系统等外包模块,合计金额达797.35万元;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增加软件研发领域的研发人员,不断增加自主开发能力,软件研发项目外包模块的需求减少,导致整体研发材料费下降明显。

三、结合销售人员数量、平均薪酬变动,说明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当期销售人员数量、平均薪酬变动情况与往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2021年1-6月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由去年同期的46人增长至114人,同比增长147.83%;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由去年同期的442.26万元增长至1,307.83万元,同比增长195.71%。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与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长幅度相匹配,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为加速开拓自身业务光存储企业级市场及信创产品、个人云存储产品等新兴产品市场,布局销售网络,于多地增设分支机构,相应引进销售人员,同时平均薪酬亦有一定增长,进而导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加较多。具体来看,公司当期设立包括广东紫晶成都分公司,以及深圳紫晶、广州紫晶、长城紫晶和内蒙古长城在内的多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新增销售人员51人(按平均人数计算)。公司销售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如下两方面:

(1)优化公司全国南北销售网络布局。公司2020年在北京设立长城紫晶,其定位为公司辐射华北地区的营销中心;在上海设立上海紫存,其定位为公司辐射华东地区营销中心,与公司原有的华南地区营销中心一起基本实现全国化销售网络布局。从公司2021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看,部分客户系由新设机构开发而来,说明公司销售网络布局取得一定成效;

(2)围绕公司光存储以及自主可控逻辑拓展和丰富产品线。公司在个人家庭云存储产品业务增加销售人员,2020年设立的深圳紫晶,深圳紫晶下设国内电商部、国内新媒体部、国内销售部和海外销售部,在境内外、TO B、TO C市场全面推广个人云存储产品的销售工作。例如:国内电商部:已于2021年4月和5月开通紫晶京东旗舰店和紫晶天猫旗舰店,且上架标准版和蓝光版个人云存储产品;国内销售部:国内经销代理商渠道的搭建,政企渠道、运营商(中国移动)渠道的对接,并拟在某些省份的运营商成功获取了个人云存储产品的订单后,复制案例,快速拓展其它省份等等。公司看好上述业务方向,坚持持续投入。

同时,基于公司光存储产品业务与信创产品业务在客户等方面的高度契合,公司于2020年末与中国长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长城紫晶,长城紫晶及其子公司依托和中国长城战略合作关系,作为公司拓展信创产品业务的主体,围绕公司自主可控战略方向,积极切入信创业务,公司增加相关销售人员,上半年实现约2,000万销售收入,取得了一定成效。

综上所述,公司当期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长明显主要系公司自身市场战略规划实行所致,分支机构增多、销售人员数量增加以及销售人员平均薪酬维持适当增长。目前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虽低于销售费用增速,处于蓄力阶段,但是从新产品推广以及客户结构优化看,已经初见成效。

四、说明销售费用各项目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收入构成变动情况,说明销售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一)销售费用各项目大幅增长情况及原因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各项目相较去年同期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如上表所示,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增长至2,615.07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1,652.04万元,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推广费、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等增加。其中销售人员职工薪酬的增长主要系公司为加速开拓自身业务市场,布局销售网络,于多地增设分支机构,相应引进销售人员,进而导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加;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的增长主要系去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业务招待及员工差旅暂时性减少,今年随着新冠疫情好转,再加上销售人员数量的增长,业务招待和差旅次数增长。

(二)销售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一直由面向企业级市场的光存储产品设备、解决方案等构成,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企业级市场中光存储产品设备、解决方案对应收入占比分别为75.05%、13.78%,相较去年同期对应的35.74%、63.88%有一定波动。

公司企业级市场客户需求呈现个性化和多样化,部分客户只采购公司的光存储设备,而部分客户基于一站式采购需求,在采购公司光存储设备的同时,向公司采购其他配套软硬件设备产品等,综合组成光存储解决方案。公司为相关客户提供光存储应用设计方案,最终采购方案视客户定制化需求而定。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成功开发多个新客户,为壁仞云南数据中心项目、石家庄智慧城市项目、深汕特别合作区数据中心项目、海口国兴龙华数据中心项目等多个大型项目提供产品,上述客户根据自身定制化需求制度采购方案,仅采购光存储设备。由于公司收入季节性较为明显,上半年收入规模较小,受上述大项目影响,2021年上半年收入结构发生变动。

尽管当期光存储产品设备收入占比较大,但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核心产品并未发生变化,面对的市场仍然是以企业级市场为主,销售的产品仍然是光存储产品设备和解决方案为主,仍采用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同时,公司2021年上半年积极拓展信创产品业务和个人云存储产品业务市场,业务和产品获得有益延伸,亦在探索对于目前销售模式的有益补充。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2021年1-6月新增研发人员、销售人员的具体情况,以及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变动原因及其合理性;获取并查阅2021年1-6月公司研发人员、销售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获取并查阅2021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表;针对2021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研发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抽凭,获取并查阅相关会计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获取并查阅公司2021年1-6月公司新增研发成果相关文件,包括新增专利证书等。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程序及获取的证据,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补充披露2021年1-6月新增研发人员的专业领域,进入公司后的研发内容及成果;

2、公司已补充披露在研发人员增加的情况下,材料费下降主要系软件研发类材料费用下降所致;

3、公司2021年1-6月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原因包括加速开拓自身业务市场,布局销售网络,于多地增设分支机构,相应引进销售人员,同时平均薪酬亦有一定增长,进而导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加较多等;

4、公司2021年1-6月销售费用各项目大幅增长的的原因包括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推广费、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等增加,公司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问题6、关于货币资金。

半年报显示,2021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8,159.52万元,长期借款16,755.55万元,二者合计24,915.0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7.18%,与此同时,公司货币资金101,675.68万元。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2021年6月末募集资金余额为27,674.40万元,其中定期存款金额为18,050.00万元,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活期余额为9,624.40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借款的银行、期限、利率、资金用途,说明在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大额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存款的银行、期限、利率,说明是否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形;(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情况,按发行机构、产品类型、期限分类列示。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及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借款的银行、期限、利率、资金用途,说明在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大额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补充披露借款的银行、期限、利率、资金用途

截止2021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2、短期借款”之“(1)短期借款分类”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5、长期借款”之“(1)长期借款分类”中以楷体加粗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在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大额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半年度,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8,159.52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50.18万元,增长1.88%;长期借款金额为16,755.5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502.57万元,增长26.43%。公司银行借款增长主要系长期借款增长较多,2021年6月末的长期借款较上年度末增幅较大主要系用于向日本索尼购买200G生产线贷款所致,是2020年度交通银行长期借款的延续补充。该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为6年,且其贷款利率在4.75%-4.90%之间,贷款期限较长且利率相对较低,由于200G生产线及相关厂房的投入金额较大,回收周期较长,公司综合长期经营角度考虑,为保证其他业务开展资金充足,决定增加固定资产贷款进行该项投资。

二、补充披露存款的银行、期限、利率,说明是否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形

2021年6月末,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及募投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规划,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主要通过进行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6月末,公司定期存款余额为80,017.50万元,存款期限主要以6个月到1年为主,存款利率为1.95%~3.00%不等。

公司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除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保证金为受限资金外,其余资金不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情况,按发行机构、产品类型、期限分类列示

2021年6月末,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上半年度公司具体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获取并查阅公司2021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银行借款对应合同;获取并查阅公司2021年6月末银行存款及银行借款明细表;获取并查阅公司2021年1-6月申购及赎回理财产品的相关单据,包括开户证实书、申购赎回申请单等;获取并查阅公司2021年6月末定期存款相关单据,包括付款凭证、银行电子回单等;对2021年6月末公司主要存款及授信银行进行函证确认;访谈公司的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货币资金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程序及获取的证据,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补充披露2021年6月末银行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借款的银行、期限、利率、资金用途等信息),公司在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大额借款的原因主要系向日本索尼购买 200G 生产线及厂房建设新增长期贷款;

2、公司已补充披露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存款的银行、期限、利率),根据对公司主要银行函证情况,公司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除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保证金为受限资金外,其余函证银行资金不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形,与核查了解情况相符;

3、公司已补充披露2021年上半年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问题7、关于子公司信息披露。

半年报显示,2021年1-6月,公司新增对外投资3家控参股公司,截至期末公司下属多家控参股公司。请公司核实是否存在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情形,如是,请根据《3号准则》的规定补充披露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数据。若单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对其业绩波动情况及其变动原因进行分析。

【公司回复】

经公司自查,公司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主要为晶铠科技和北京晶铠,不存在来源于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情形。晶铠科技和北京晶铠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相关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晶铠科技和北京晶铠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晶铠科技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系母公司光存储设备所需软件的供应商,其交易主要与母公司进行,2021年1-6月其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大幅提升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加大软件采购;北京晶铠为公司2019年设立的北方区域的销售子公司,主要从公司采购光存储设备或解决方案后对外销售,2021年1-6月其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大幅提升并实现扭亏主要系公司加大在北方区域的业务拓展进度,并将北方区域业务主体调整为北京晶铠所致。

由于晶铠科技和北京晶铠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业绩已完全体现于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实际承担公司的软件研发和产品销售等职能,且业绩波动情况相对较小,公司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业绩波动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未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中以楷体加粗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控股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203,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合计增持金额500.0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等情形,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股东名称: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辰投资”)、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晖投资”),紫辰投资与紫晖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

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分别通过紫辰投资、紫晖投资持有公司股权,并通过协议明确了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拥有公司的控制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紫辰投资、紫晖投资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亦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等情形,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1年9月30日,控股股东紫辰投资、紫晖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203,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合计增持金额500.0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在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注:本公告涉及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增持主体及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之外的销售机构首次单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各销售机构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登记机构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赎回费: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申购补差费: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承担,收益归所有。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基金相关公告。

2、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3、本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转换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是否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及基金转换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柜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02-11房间

邮编:100101

电话:010-57303850、010-57303803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赵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6.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包括: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电话:95021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36696200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010-85932810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方正富邦稳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稳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方正富邦稳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稳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