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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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净利润增速是指本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
注2:假设本行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根据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计算所得,计算公式为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注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优先股宣告股息及永续债利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优先股宣告股息及永续债利息;
注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计算基础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1、本行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时间及完成转股时间仅为示意性假设,最终以经监管机构核准并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完成时间以及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并承担财务成本,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的财务成本,不会造成本行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的财务成本,则本行的税后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行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本行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本行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将进一步补充本行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水平,进一步增强本行风险抵御能力,夯实本行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基础,有助于本行提升核心竞争力并实现既定的战略发展目标。
(一)提高资本充足率,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
本行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资本得到了及时的补充。但是,本行较快的发展速度使得资本、尤其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情况仍不十分乐观,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76%,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56%,资本充足率为14.86%。当前,本行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对资本补充的需求较高,发行可转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二)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健发展、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加速、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关键阶段,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国内银行需要维持信贷投放规模稳定合理增长,而风险加权资产的持续增长,将使银行面临持续的资本压力。本行专注主责主业,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截至2021年6月末,发放贷款及垫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9.25%,2018年至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75%。因此,本行在加强利润积累的同时,有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打破资本瓶颈的束缚,保持适度的信贷投放增长,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三)本行符合发行可转债各项条件,发行具备合理性
本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
发行可转债符合本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本行长远稳健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业务特色及优势,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融资规模可以满足本行未来资本补充需求,本次发行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行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行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为本行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有利于促进本行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在人员方面,本行积极践行“忠诚、责任、创新、效率”的核心价值观,以“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为股东创造理想价值,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为企业使命,倡导“敬业爱岗、求真务实、团结向上、勇于创新”的企业精神,并以此凝聚形成了本行特有的“家园文化”。在鲜明的家园文化引领下,形成了一支专业水平较高、业务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具有较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在技术方面,本行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稳步推进数字赋能发展,推进数字银行建设,全行IT系统架构逐步优化,数据治理与应用架构日益健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不断完善,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高。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积极引入大数据风险管理手段,完善风险识别、计量工具和方法,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在市场方面,本行立足山东省并辐射环渤海区域(设立了天津分行),在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拥有16家村镇银行,通过不断推出创新金融产品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在中小型企业客户领域及县域金融、零售金融领域拥有了成功的经验和相对的竞争优势,已迅速发展成为山东省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商业银行。
五、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促进本行业务健康、稳健发展,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增强本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本行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本行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资本规划管理,保持资本充足稳定
本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根据市场形势、业务发展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资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和重检,确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相适应。合理通过内源性和外源性等方式适时补充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提升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二)施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本行将有序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引入大数据风险管理手段,推动全面风险管理规划项目实施,完善风险识别、计量工具和方法,促进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建立覆盖全面的数据分析体系,实现对集中度风险的有效控制。构建风险偏好监测机制,定期跟踪监测风险限额并评估风险偏好执行情况,保证风险偏好管理体系的完善性。同时,本行将继续优化以完善的银行治理结构和先进的内部控制文化为基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提高本行的运作效率。
(三)加大资负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本行将积极贯彻资本集约化经营理念,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和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合理控制负债成本,优先发展综合收益较高、资本消耗低、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本行发展战略的业务,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推行基于资金转移定价、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等要素的经济利润考核体系,强化资本绩效考核,确保资本集约型经营发展导向。对资本总量和结构进行动态有效管理,进一步推行经济资本预测、分配和使用,提高资本回报水平。
(四)完善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
本行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本行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普通股股东综合回报二者间的关系,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行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行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未来本行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上接33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5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书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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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0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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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公司董秘办;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21-52968068
联系人:杨婷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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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上午9:15至2021年9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49,468,8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74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6人,代表6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74,980,9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32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4,487,8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421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1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7,200,0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98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吴丹惠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6,87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0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4%;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2、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6,87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0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4%;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3、新疆蓝天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6,87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0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4%;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4、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6,87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0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4%;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5、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6,622,0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16%;反对62,846,0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84%;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53,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650%;反对62,84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347%;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6、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申请新增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6,87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0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4%;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7、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6,87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0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4%;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8、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6,87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0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4%;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664,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5%;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0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4%;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2、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南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664,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5%;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08,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4%;反对2,59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吴丹惠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2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