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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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2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王兴智董事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杨大军、徐坚因其他公务活动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滕连越因其他公务活动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静、钟云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由董事王兴智主持,八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吴同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补选吴同兴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5位董事组成

委员:吴同兴、陈向东、杨大军、徐坚、卢业虎,其中吴同兴任主席。

2.提名委员会由3位董事组成

委员:徐坚、卢业虎、吴同兴,其中徐坚任主席,独立董事占多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位董事组成

委员:卢业虎、张继德、陈向东,其中卢业虎任主席,独立董事占多数。

4.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3位董事组成

委员:张继德、徐坚、史俊龙,其中张继德任主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4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29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56,940,675.87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截止本公告日,以上各项补助均已到账,以上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