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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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签订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1-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燃气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签订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气源采购合同

● 合同金额:年合同量×合同期限×合同价格

● 合同生效日期:2021年10月5日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至2032年12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优化气源结构,对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

1.由于存在因国际油气价格波动、行业政策变化、汇率波动、贸易管制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1年10月5日,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采购天然气约22.5-30万吨/年。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拟向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约22.5-30万吨/年,其中2023一2024年22.5万吨/年,2025一2032年30万吨/年。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贰亿零伍佰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2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杨士旭

经营范围:原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煤油,乙醇汽油等)、石油化工产品和燃料油、太阳能光伏原材料、产品、配件及生产设备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的进口和批发业务(城镇燃气除外);

2.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终母公司为BP p.l.c.,BP p.l.c.为全球知名国际能源公司,公司业务遍布众多国家和地区,资信良好。

3.合同对方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量:约22.5-30万吨/年;

2.合同期限:2023年1月至2032年12月;

3.采购价格:LNG价格 + 服务费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合同争议解决: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由于存在因国际油气价格波动、行业政策变化、汇率波动、贸易管制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提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5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表决1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真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