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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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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6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调整进行修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6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14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调整进行修正。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6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6,936,880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4.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19,90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98,997.0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77,320,911.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5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6日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190377”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对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20,911.74元,低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09,266,5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项目建设中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此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调整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6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6,936,880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4.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19,90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98,997.0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77,320,911.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5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6日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190377”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926.65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品牌新零售网络运营建设项目、智慧营销云平台建设项目、创新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20,911.74元,低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09,266,5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9月2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896,036.00元。截至2021年9月1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8,819,908.80元(含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基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达基金”)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7,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信金宝、中邮货币B、招商银行日日鑫理财计划(代码:80008)、招商银行朝招金理财计划、富安达现金通货币B

委托理财期限:信金宝两笔期限分别为1天、2天,中邮货币B期限为16天,招商银行日日鑫理财计划(代码:80008)、招商银行朝招金理财计划、富安达现金通货币B均为无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2021年1月21日至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证券信金宝

2、中信证券信金宝

3、中邮货币 B基金

4、招商银行日日鑫理财计划

5、招商银行朝招金理财计划

6、富安达现金通货币B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信证券“信金宝”理财产品

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2、中邮货币B基金理财产品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3、招商银行日日鑫理财计划(代码:80008)

本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拆放同业、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

4、招商银行朝招金理财计划

本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拆放同业、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

5、富安达现金通货币B理财产品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理财期限较短,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委托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并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公司内审部将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及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富安达基金和中邮基金为专业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2,043.43万元。公司本次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0.43%。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备注:

1、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2、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情况委托理财情况:指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今进行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鉴于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情形,现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九泰盈华量化混合

场内简称:九泰盈华LOF

基金主代码:1681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转型日):2018年12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09月30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1年10月14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对本基金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办理本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关注本基金交易价格波动及终止上市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本基金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本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tamc.com/)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8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益生物”)的通知,东益生物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通知》所述,截至2021年9月30日东益生物持有东诚药业股票124,888,049股,累计质押24,876,878股,累计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总数的19.92%,股权质押风险总体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东益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比例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三、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1、公司控股股东东益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控股股东东益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如若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东益生物的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东益生物的质押情况,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6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