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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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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2021-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34号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1-084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6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开封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出售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有助于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将公司资源置换投向高效率、高价值的领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本议案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1-08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斯贝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10月6日,会议如期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邵红刚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拟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1-086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产权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家居智能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事项于2021年10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挂牌出售股权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最终挂牌结果,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采取在山东产权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尚无确定的受让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277689X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西部工业园区B28栋101、201、311

5、法定代表人:刘潭爱

6、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营业期限:2005年12月02日 至 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线数字监控设备、无线音视频传输设备、智能监控设备、通信设备、多媒体电子终端设备、网络摄像机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历史沿革: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25,000万元收购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智能公司”或“家居智能”)100%股权。公司与家居智能公司原股东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潭爱、欧阳健康、杨长义、童鹰、王军建、何春伟、张祖德、肖平于2017年8月3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2017年9月22日,家居智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将收购价格由25,000万元调至22,600万元,并与家居智能原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收购智能家居实际共支付现金8,879.43万元,根据公司与家居原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张祖德先生的38.71万元业绩补偿款尚未支付外,其他利润承诺人均已支付相关补偿款。

股权关系说明:家居智能公司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交易标的为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者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家居智能公司资产状况展开审计及评估,并以评估价为依据,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股权。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主要为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聚焦资源反哺主业,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调整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出售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同时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保障交易价格公允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实施。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出售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有助于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将公司资源置换投向高效率、高价值的领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本议案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0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区间按日计息人民币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并通过新的委托理财授权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根据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经过审慎评估,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理财产品协议,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本次购买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

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10,819.10万元,本次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3.7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并通过新的委托理财授权之日止。(详见公司“临2021-001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12月21日对《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办理银行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8日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0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IT培训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4.47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70,58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19,447.5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651,137.50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00007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根据2019年3月25日江苏省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说明文件,上表两个项目均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无需办理项目备案;根据2019年2月19日江苏省沭阳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说明文件,上表两个项目均不属于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项目为“IT培训研究院建设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能够更好的加强公司的课程开发能力,持续为公司提供创新原动力,保持公司在IT教育培训行业的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IT培训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目的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募集资金仍然用于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的内容,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变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1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黎活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能够更好的加强公司的课程开发能力,持续为公司提供创新原动力,保持公司在IT教育培训行业的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2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廷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8日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超过1%暨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8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超过1%

暨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公司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金石”)及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聚信”)、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嘉业”)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856,3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减持计划披露日恒天金石、恒天聚信、恒天嘉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5,438,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恒天聚信于2021年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8523万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999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股份来源:恒天聚信股份来源为2015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获得。

注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261,877,053股。

注3: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恒天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恒天金石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3、恒天金石、恒天聚信及恒天嘉业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恒天金石、恒天聚信及恒天嘉业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关联方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1一05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关联方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光热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1,197.0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热科技”)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9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光热科技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成为持有光热科技100%股权的控股股东,光热科技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6MA9FJP9T3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闫震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龙康大道中段路北产业集聚区252B室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真空镀膜加工;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花投资的告知并通过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核实,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6,897,654股及无限售流通股份4,550,000股拍卖均已撤回。

一、拍卖信息

1、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6,89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63%),将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0时至2021年10月1日10时止,拍卖平台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披露的临2021-05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性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5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7%),将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时至2021年10月9日10时止,拍卖平台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披露的临2021-05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拍卖撤回的信息

2021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花投资告知并通过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查询,上述司法拍卖事项被撤回:

1、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6,897,654股,因“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

2、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550,000股,因“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在审理中”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