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0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鲁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独立董事备案》的规定,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审议。

鲁炜先生已按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鲁炜先生曾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期满两届,于2020年1月1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鉴于鲁炜先生在其专业领域的丰富经验,公司董事会提名鲁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离任期间,鲁炜先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邵德慧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鲁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邵德慧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附:

鲁炜先生简历

鲁炜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学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曾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加拿大国际基金会/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商学院及菲律宾IIRR学院进修。曾长期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金融系任教,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香港Epro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荃银高科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在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任教(退休返聘),兼任法国Skema商学院External教授,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建工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鲁炜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邵德慧女士简历

邵德慧女士,196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绩溪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安徽省纺织工业学校会计,安徽省纺织厅办公室财务会计、副主任科员,安徽省纺织总会审计处主任科员,安徽省政府稽察特派员第四办事处工作人员、正科级稽查特派员助理、副处级稽查特派员助理,安徽省国资委监事会第二办事处副处级专职监事、第八监事会办事处副处级专职监事、监事会办事处正处级专职监事,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邵德慧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14:3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2.审议《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邵德慧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4、5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6为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事项,本次只增补1名独立董事,没有其他候选人,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故本议案是普通议案;议案7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鲁炜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7.01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议案6、7.02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议案1至5、议案7.01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议案6、议案7.02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耿勐翾、朱睿达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6220174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同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本次非累积投票填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本次非独立董事的选举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2名);在每一项表决票数额度范围内,股东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票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的,股东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