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退尽退”理念获广泛认可
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
(上接1版)
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
沪深交易所去年底发布的退市新规,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完善了退市指标,优化了退市流程,提高了退市效率,同时严格退市监管、压缩了规避空间。目前,退市制度体系日趋完备,已形成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和主动类退市的退市指标体系,市场预期不断强化,常态化退市机制正加速形成。
为保证改革效果,沪深交易所在2020年年报披露监管中,着力强化上市公司信披责任、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确保退市新规严格执行到位。
记者从上交所获悉,沪市上市公司退市新规执行情况良好。截至9月15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共有77家公司,其中41家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36家公司触及ST情形。
今年以来截至9月底,沪市共退市13家公司,其中强制退市8家(一元退市3家,财务类退市5家)、主动退市和重组退市5家。
记者从深交所获悉,退市新规发布实施后,深交所依法依规推进退市工作,市场首单非标意见退市、首单面值退市、首单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退市等相继落地,退市逐步实现市场化、常态化,深市年均退市率明显提升,退市新生态正逐步形成。
截至10月8日,深交所风险警示板共有107家公司,其中66家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41家公司触及ST情形。今年以来截至9月底,深市共退市10家公司,其中强制退市8家(一元退市3家,财务类退市5家)、重组退市2家。
上交所:严打构造收入规避退市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退市制度不断完善、退市监管不断加强,退市工作已逐步常态化,但市场上仍然存在部分公司,通过贸易业务或者类贸易业务做大营业收入,不恰当地认定经常性损益,随意变更会计政策,更换审计师、购买审计意见,以实现保壳目的。
据其介绍,为进一步落实退市监管工作,上交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全面加强风险公司定期报告审核工作。对于存在规避退市苗头的公司,开展重点审核和严格问询,关注其营业收入情况、业务模式的可持续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等。同时,结合下半年日常监管情况,进一步摸排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情况,盯牢重点个案,适时启动会局所协同监管。
其次,完善营收扣除制度,严厉打击构造收入规避退市。上交所将在2020年年报监管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营业收入扣除规则如何完善,严厉打击个别公司突击构造收入规避退市的情形。
再者,完善审计监管,对违规行为快查快处。在2020年年报监管中,上交所以审计机构为突破口,督促其勤勉尽责,实现了一定的监管效果。后续还将继续完善审计监管手段,对于典型的违规行为快查快处,对中介机构履职行为形成威慑力,为落实退市制度保驾护航。
最后,加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上交所将针对恶意规避退市的重点个案,加大专项现场检查力度,并给出明确的检查意见,切实推动常态化退市工作,确保“退得下、退得稳”。
深交所:严格监管精准打击违规保壳
权威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深市共有67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相关人士表示,深交所将依法履行退市职责,扎紧退市制度篱笆,严格执行退市新规,防范违规保壳之风,坚决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意规避退市行为。
据悉,下一步,深交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完善相关规则。据介绍,目前深交所正在研究优化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监管要求,便于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营收扣除监管。对营业收入接近1亿元的公司,深交所将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新增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合理、营收应扣未扣等借营收扣除事项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新型保壳手法,视情况采取问询关注、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约谈、上报证监会、提请检查等措施。对应扣未扣事项,将督促公司及时更正并提示风险;对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扣除项的,将充分关注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通过上报线索,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财务造假。
三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深交所拟在规则中进一步明确年审会计师的责任,要求年审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收入扣除事项问题;将进一步强化年报事后审查,要求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加强培训,帮助上市公司和年审会计师加深对退市新规的认识。

